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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三个维度

2010年05月09日 10:45   来源:光明日报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
生态之维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公正”和“民主”的维度无疑是在强调城市中“人与人”的和谐,即社会的和谐,与此相对应,另一种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同样不可忽视。城市发展的“生态之维”在这里重点强调对“人居环境”的关注。19世纪以来城市增长和扩张大肆破坏了城市生态,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催生了关于“生态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构想,并进一步衍生了“可持续发展城市”、“绿色城市”、“健康城市”、“田园城市”和“山水城市”等多种提法。城市生态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改善城市居民的“人居”环境,归根结蒂要解决的是人口、经济和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最大限度提升居民福祉为目标,在这三者之间寻找一种系统综合的应对方案。

  抛开城市发展规划的技术细节,我们至少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限制城市规模。要将城市规模与全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联系起来,限制城市过度增长和扩张的趋势,避免工业经济分布的重复设置和畸形发展。第二,合理规划城市内部的产业分布。按照对生态系统破坏最小和最有利于人居环境的标准调整和规划产业布局,纠正和修补工业发展对城市生态的破坏。第三,合理规划居民住宅区。为避免贫困聚集和社区隔离,应尽量注重各阶层住宅区的交叉分布,尤其是注意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区域安置。第四,强化交通管制。尽可能逐渐降低对汽车市场的补贴和刺激,通过具体措施来限制汽车使用量,倡导环保交通方式。第五,强化环保式垃圾处理方式。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的同时,要逐步引入国外的先进理念,倡导基于能源节约和垃圾回收的城市发展理念。第六,尽可能恢复和重建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包括合理规划并适度增加城市绿地和公园,改善水循环系统,恢复和创建人文生态景观等措施。第七,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态的监管系统。要成功实施上述策略,要求必须完备城市监管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主体和社会全面合作,共同构建一个以政府公共管理为平台的、企业自我约束和社会责任担当的、公民社会普遍参与的系统格局。(执笔人:常中华、张海瑛、林顺利)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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