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应大力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2009年12月22日 07:51   来源:工人日报   丁泽英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创造了空前的经济繁荣。但经济增长并不能自动地带来社会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不稳定因素,效率优先在某种程度上演变成了效率至上,而社会公平与正义却并未随着经济发展而成为普遍的核心价值追求。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是理应与市场经济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其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

    工会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和表达者、维护者。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和社会经济团体,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因此,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会必须审时度势,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推动国家尽快改变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局面,通过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来调控收入分配差距,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的可持续性的发展。

    因此当前,推动政府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维护劳动者的收入分配权利,保障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工会的重要使命。

    劳动者的收入是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收入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利息,即资本所有者根据市场确定的利息率从企业获得资本的报酬;地租,即土地所有者根据市场确定的地租率从企业获得土地的报酬;工资,即劳动者根据市场确定的工资率从企业获得劳动的报酬;利润,即经营者根据生产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上的两组价格获得经营劳动的报酬。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劳动报酬的比重,就是企业劳动者的报酬和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产品的比例。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劳动报酬的比重,就是全体劳动者的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工会应坚持以下主张:

    初次分配差距合理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初次分配,是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来实现的。在市场经济中,价格不仅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也是收入分配的基础性手段。市场经济中,人们可以通过价格来评价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为确定生产要素的报酬提供有效标准。价格在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如何生产的同时,也决定了为谁生产即收入分配的问题。因此,投资回报与劳动所得结构要科学合理。要扭转劳动者收入增长持续相对下降的局面,提高劳动者的报酬及相应的福利待遇,放慢财政收入的增长步伐,适度降低收入偏高的投资回报,打破行业垄断,使资本所有者、劳动所有者与国家的利益在效率原则下合理分配。

    再分配突出公平取向

    强化再分配的政府干预手段与分配力度,在国家财政收入规模持续扩大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资源输出地区、对低收入阶层的援助力度,要扩大对社会保障与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要健全和进一步完善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劳动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合理分配社会成本。这也是实现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必要环节。

    逐步提高“两个比重”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这“两个比重”,是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调整。一个时期以来,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比重持续提高,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是多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投资率持续偏高,消费增长缓慢、消费率偏低的重要原因。提高这“两个比重”,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的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调整过高收入,反对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提高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利息税并设定免征额,扩征遗产税、高消费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差距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提倡以增量资产为期权奖励国企经营者,反对过高年薪。在政策、法律上保障劳动者享有分享利润的权利。推动和强化区域性、行业性及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形式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规范。

    “分配是民生之源”,只有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分配体制才能够保证公众的生活幸福安康,才能缩小贫富差距,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近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是排在第一位的劳动关系矛盾,也是影响职工情绪和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为重要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有责任推动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维护劳动者所关注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李志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