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何时才能不“提心吊胆做好事”

2009年12月10日 07:05   来源:扬子晚报   郭松民
    南京汉中门大街两名小伙子同时发现路边有一沓百元大钞,由于担心做好事反遭人误解,就没有捡起钱,而是冒雨守在路边等警察(12月9日《扬子晚报》)。

    世上还是好人多!说句不该说的:两个小伙子完全可以找个僻静的地方二一添作五,然后在雨雾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们想的是“丢钱的人肯定很着急”;不过这事同样令人心酸,是因为这本来是一件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好事,但两个小伙子却如同做了一件坏事那样陷入了极度紧张当中,竟然在雨中僵立了好几个时辰,直到接到报警的警察来拍照、清点之后才得以解脱。

    仅就这件事情本身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做好事像做坏事”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社会成本的大大增加。本来他们可以径直捡起这沓百元大钞,交到最近的派出所,留名不留名都可以。但这一次,他们却双双付出了自己的时间成本,警方也付出了出警的成本,而且,尽管他们没有“接触钱”,但他们还要继续付出隐形的心理成本——直到最后的失主出现,并且确认他遗失的数目和现场清点的数目完全一致才算了结、心安。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社会信任的严重缺乏:真的没有人相信还会有人做好事了吗?真的做了好事之后还担心会被反咬一口吗?而缺乏社会信任的后果,则是社会成本的大幅度增加。人们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或者为了避免被欺骗和讹诈,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社会合作的难度大大增加了。从逻辑上说,这种成本增大到了一定程度,甚至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完全处于失灵状态。此外,隐形的心理成本也更加难以承受:帮助别人的人,无法从中得到快乐,被别人帮助的人,不敢相信其中无诈,人与人之间,心与心之间,被筑起了一道厚厚的无形之墙,每个人都将孤立无援。

    两名小伙子的故事之所以具有警示意义,还在于它并非一则孤立的个案,而是一系列类似事件反复出现的逻辑结果,“卖豆饼老太捡钱归还被失主告上法庭”、“丢钱者称钱数不够在派出所大骂捡钱者”、“低保人员拾金不昧反受失主怀疑质问”等,而在新闻后面进行的即时调查中,居然有一多半的读者认同“如今捡钱真是个麻烦事”。

    显然,重建社会信任已刻不容缓。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技术制度层面和伦理层面等两个方面入手。所谓技术制度层面,指的是政府要制定合理有效的法律制度、法律框架,确保失信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而在伦理层面,最重要的是要重建社会共同体,中国是一个耻感文化有着丰厚土壤的社会,一个人在陌生人社会中往往不惮于失信,但是在一个共同体内部,由于担心被排斥和耻笑,却往往会非常爱惜羽毛。完成了社会共同体的重建,也就等于完成了社会信任重建的奠基性工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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