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禁放”也是一种民意表达

2011年02月09日 13:52   来源:千龙网   潘璠

  今年没有下雪,风干物燥是导致火情较比往年多的原因之一。但如果我们不燃放烟花爆竹,就不会引发这么多事故,就不会付出如此多的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

  早在“解禁”之前,就有很多不同的声音,警示如果取消实行了十几年的“禁放”规定,可能带来诸多不利后果。但事物的发展总是曲折且螺旋形变化的。在实行“禁放”规定之前的民意调查中,90%以上的被调查者都支持制定“禁放”规定,因为人们受够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苦。可是,在过了几个没有鞭炮硝烟和噪音的春节后,人们又怀念起燃放烟花爆竹的快感,终使“解禁”呼声占了压倒性的优势,以致在取消“禁放”规定之后,一些媒体文章称其为“民意的胜利”。但笔者在当时就预言,“解禁”后不久,反对燃放、呼吁禁放的声音又会日渐强烈。果不其然,重新反思燃放烟花爆竹的评论和文章越来越多。

  在诸多反思的声音中,当然也仍然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监管不力,不能因噎废食,而应从改进管理入手。改进管理的说法,确实看上去很美。但又谈何容易?除夕夜,全市参加巡视、维护秩序的人员竟多达72万人;“破五”夜晚,“防控力量”达84万人。为了确保每一支被点燃的烟花爆竹都是合格和安全的,为了保证每一个燃放者的每一次燃放行为都是安全的,究竟要动员多大的人力物力、花费多大的社会成本呢?不放烟花爆竹,我们照样可以过节。我们可以吃团圆饭,看电影电视、文艺演出,可以外出旅行游览,逛商场逛庙会,参加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在“禁放”的那些年里,少了噪音,少了污染,少了火情,少了伤亡;对大多数人而言,节照样过,而且过得很不错。而恢复燃放,带来了噪音和污染,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部分人的欢乐不仅给其他人甚至给自己带来了痛苦,还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维持秩序、清扫垃圾,这难道公平吗?难道非这样不可吗?

  北京市曾经在多数民意的主导下实施了“禁放”,又尊重多数人的意见而“解禁”,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观察和倾听民意。如笔者这样的观点,也是一种民意的表达。在形成新的共识之前,至少,在今年正月十五之前,还是请燃放烟花爆竹的朋友们小心谨慎一些为好吧。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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