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要限权亦当扩权

2011年01月01日 06:30   来源:广州日报   李清
    日前,复旦大学正在制定《复旦大学章程》,限制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者的权力。该校校长杨玉良表示,校长的权力不能无边,如果有教授讲某某学科很重要,自己作为校长就大笔一挥批复500万元,这是很危险的。(昨日《解放日报》)

    任何管理者的权力都不能无边。那么,我们现实中的大学校长,权力究竟大不大呢?不久前,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批捕。根据检察机关初步侦查的情况,他们的涉贿金额至少数百万元。还是副职领导,就能有如此的“能量”,可见大学校长的权力实在大得惊人。

    然而,大学校长的权力又可能是非常小的。媒体报道,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履新后,需要一台电脑办公,被告知买电脑需要向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报批,两个月后才能买回,他只好从其他地方先借一台回来。踌躇满志的朱清时为南方科大设计了特别的教师薪酬体系、人才培养方案等,学校却一直拿不到“准生证”,只能纸上谈兵。谁说大学校长的权力大呢?

    其实,我国大学校长的权力是相对的。一方面,处在行政体系里的大学校长,在校园内的权力很大,用中科院院士殷鸿福的话说,是学校范围内全部人口的“镇长”。但在上级主管部门面前,他们的权力又很小,资源都要上级给予。曾经有一所大学接受教育部教学评估,领导班子倾巢出动迎接评估组女秘书。另一方面,校长的行政权力很大,自主办学权却很小。

    美国密歇根大学校长柯尔曼女士曾说,在大学里,除了给师生创造好的教育环境、学术环境、为师生服务外,她没有任何其他权力。显然,杨玉良所说的大学校长“无边”的权力,主要是行政化的权力,官员式的权力,这些是需要加以削弱的。但是,柯尔曼校长说的那些大学校长的权力,在中国却不但不能被削弱,还应当得到加强,因为原本就很不够大。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