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管理不能止于“规定”

2010年12月24日 14:38   来源:光明网   

  上周末,笔者与朋友相约去市区某公园游玩,发现这里确实是一个休闲的好地方。公园内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清澈的河水从旁蜿蜒流过,放眼望去,让人视野开阔,心旷神怡。

  然而,经过笔者的一番体验,发现公园的管理却显得有些不到位。笔者看到,周末到公园游玩的人不在少数,但人们游玩过后随手扔下的果皮、纸屑、塑料袋、饮料瓶等垃圾遍布草坪和公园的多个角落,园内栽种的一些花草也遭到了游客的随意采摘和丢弃,这样的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共环境卫生,也影响了公园的景观和文明。

  公园虽然免费向市民开放,却是当地政府部门花了不少费用才建起来,从惠民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公园称得上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按理说,公园建成投入使用后,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应该紧跟上来。比如,可设立卫生管理员对市民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监督或制止,并正确引导市民文明游玩;也可增加清洁工人对公园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以便给更多市民一个干净、舒适的休闲环境;还可设立服务窗口,为市民提供免费咨询和力所能及的服务,以便使公园的管理更人性化。当然,公园的入口处镶嵌了一块招牌式的“管理规定”,其中注明“不得在园内乱扔垃圾、不得采摘园内花草”等十几条规定。至于这些“规定”是否有用,笔者亲眼见证的上述不文明现象已经给了一个有力的回答。

  诚然,市民有主动遵守各种“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但一个城市的文明倘若仅仅依靠市民的自觉行为恐怕还远远不够。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出台各种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才能使整个社会文明有序地运行。笔者认为,对诸如免费公园之类的民生工程的管理,相关部门在出台“规定”的同时更应该想方设法将“规定”落到实处,不能单单形成文字贴在墙上或公告栏里,否则,再多的“规定”也只能是一纸空谈。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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