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提高企退养老金 得民心、合民意

2010年12月23日 12:3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吴仁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六年提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会议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12月22日中国新闻网)

  多年来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差距较大,中央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决定从明年起连续第七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样的调整力度在我国是空前的。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七连涨”,体现出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并积极适时地采取必要的相应措施,彰显了中央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表明了国家在思考公民福利、社会保障方面的缺失,并针对性的查漏补缺,希望以政策暖意为民生驱寒。这完全得民心合民意。

  如果有人要问,是谁直接创造了社会财富?我们都会不约而同地回答:是工人和农民。因而,工人和农民理应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和爱戴。更何况企业的退休人员绝大多数是一线工人,过去,他们为了我们这个国家的繁荣富强,为了我们的人民生活幸福美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尤其在金融危机中,力挽狂澜的“中国力量”,作为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之一,功不可没。年老退休了,应该老有所养。给他们提高养老金,既是对他们过去辛勤劳动的补偿,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职工的关心和爱抚,同时也体现了尊老爱老。

  毋庸置疑,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1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制度的整体安排、改革措施的一致性等原因,使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中显露出一些问题。其中,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悬殊,已在近年来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之一。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七连涨”,是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促进社会分配更趋公平合理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让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物价上涨的语境下,也有助于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让退休人员生活质量更高,活得更有尊严。

  当然,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今后,还要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的长效调整和保障机制,并使之成为常态化。政府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时候,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逐步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缩小职工养老金“剪刀差”。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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