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10时,广西武鸣路政人员巡查至G75兰海高速都南段武鸣立交处,发现有8名学生模样的青年正向过往高速行驶的车辆招手,试图拦车。路政人员当即靠边停车询问,他们自称是湖南大学的在读大学生,正在进行一项社会实践活动。一位姓张的同学介绍说:“我们想靠自己的努力拦到免费车,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提高社会竞争意识,从而真正达到社会实践的目的,更好地融入社会。”(见2010年12月14日广西新闻网)大学生如此“社会实践”,实在是荒唐之举。
大学生自跨进小学校门开始,主要是集中精力学习,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ABC”,可终将会进入社会。在毕业前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无疑是必要的,但实践活动必须走“人间正道”。像这种到高速公路上拦车锻炼沟通能力和提高竞争意识,难免离谱。因为这违反了起码的常识。谁都知道,按照国家的地方交通道路管理规定,高速公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等进入高速公路。否则,很容易酿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一旦出现那样的结果,岂不事与愿违?
作为新生代,许多大学生观念超前,具有敢闯干精神,这无疑是难能可贵的,但言行必须限定在法律的范围内,还应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正如一名路政人员说:“你们锻炼实践能力的想法不错,但第一课恐怕还得先把安全常识补上。”但愿更多的大学生能够从这件事上汲取教训,切忌不看路“大胆地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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