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是安全管理的缺位

2010年11月29日 09:07   来源:红网   祝云洪

  11月26日20时30分,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四标段一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侧翻,导致钢箱梁上7名施工人员死亡,另造成桥下3名施工人员受轻伤。27日下午,南京市政府通报了“11·26”事故的最新进展,5位专家组成的事故技术专家组初步分析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11月28日《扬子晚报》)

  一次“违规”,一次“缺位”,就葬送了7条生命,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还有专家说,“施工中出现了低级失误”。一个“失误”就带走了7条人命,这样的“失误”,已经可以用“惊天”来形容了。我想,施工人员自身肯定不存在什么失误的,一定是现场指挥出现了“失误”,或者现场压根就没有人员指挥,施工人员完全是在“凭感觉施工”。

  为什么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安全管理的缺位呢?想起过去才几天、夺去50多条人命、眼泪还未曾擦干的上海“11.15”大火。“工程违规转包,电焊工违规操作……现场管理缺位,引发大火”,事故发生前的状况和这次塌桥何其相似。我们的工地上虽然写着“警钟长鸣”的标语,可是我们看到的往往是麻痹大意、疏于管理,将安全生产当儿戏。

  看一看我们眼前发生的一起起事故吧。2010年1月3日,昆明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及高架桥配套引桥在现浇箱梁过程中发生支架局部坍塌,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结论是“有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2009年11月15日,杭州地铁在建工程发生塌陷事故,造成21人死亡,结论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还有那接二连三的矿难,哪一起不是因为疏忽大意、管理缺位?

  每一次事故的原因似乎都很简单,可是我们却屡犯不改。归根结底还是某些人的意识里根本没把人命当做“关天”的大事。他们只看进度,只讲利益。他们心存侥幸,认为这种“倒霉事”根本就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安全守则只是纸面上的东西,安全管理是做给上面看的形式上的东西。等到惨祸发生,才后悔莫及。

  天灾我们无法抗拒,但是人祸绝对可以避免。我们真的希望,有关方面在任何需要安全保障的工作场所,都能提高警惕,警钟长鸣。不要只在出了事故的那几天,才绷紧安全这根弦。否则,那些枉死的生命何以瞑目?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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