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强化“想象力教育”有用吗

2010年11月25日 07:45   来源:红网   王学进
    在11月23日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健康援引09年教育进展国际评估组织对全球21个国家进行的调查结果:“在全球21个受调查国家中,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排名第一,想象力排名倒数第一,创造力排名倒数第五”,建议通过立法来强化对中小学生的“想象力教育”。(11月24日《重庆晚报》)

    为何会出现此类现象?论者都将之归结为应试教育造下的孽,此结论大致是不错的。为改变这一现象,从中央政府到教育部直到各省市教育厅(局)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要求改革应试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教育部也出台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各省市出台的就更多了,不再列举。

    但有否落到实处呢?大多是一纸空文。最典型的要数幼儿园教育。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幼儿教育工作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但实情是当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现象越演越烈,无论是家长还是幼儿园阿姨都把教会幼儿识字、演算、背诵唐诗等作为最基本的幼儿教育课程来从事,哪会鼓励幼儿玩。

    幼儿教育没有升学压力,本应是培养幼儿想象力的黄金时期,但家长和老师偏要对他们进行应试教育,你有什么办法?幼儿教育尚且如此,到了中小学,更别谈什么想象力教育了。而且即使通过“想象力教育”的立法,开出了培养想象力的课程,在现在的教育体制下,让现在的教师来教,在考核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我敢肯定,所谓想象力教育也必定会搞成应试教育,最终沦为花架子。

    也许有人会拿美国为例举证立法的有效。是的,自内华达州出现那桩著名的“O”官司后,——小女孩伊迪丝的母亲发现孩子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后,认为幼儿园教她过早地识读了26个字母,使小孩早早失去了想象力,因而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院,索赔1000万美元,法院判她胜诉,内华达州修改了《公民教育保护法》,现在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玩和问的权利。但我们不能忽略故事中的故事。

    在庭审时,该母亲引用了在东方某国旅行时看到的情景:在一个公园里有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被放养在一片较大的水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块较小的水塘里,据管理员说,这样做为的是防止它们逃跑。她将伊迪丝变比喻成幼儿园的一只剪断翅膀的天鹅,并用这一证据赢得了官司。此故事与龚自珍笔下的《病梅馆记》互为印证,形象地诠释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要改变“想象力倒数第一”的窘境,关键是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氛围,允许公民自由思想,自由言说,从改变社会大环境入手来激发公民想象力,然后推动教育领域的改革,革新教育理念,推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非如此,即使在法案中加进一句“强化想象力教育”恐也无济于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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