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民众可自由迁徙,并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11月7日新华社)。
笔者认为成都户改主要有以下三个政策亮点:其一,明确农民进城(农转非)后,其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等仍将保留,而且政府不设保留期限;其二,不管农民进城与否,都可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今后“农民”这个称谓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其三,在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基础上,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可双向流动,真正实现自由迁徙。
实现城乡平权,让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实现人口自由迁徙,这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
成都模式中,农民既有承包地、宅基地,又能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岂不是享有“双重权益”?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很多地方政府亦对此耿耿于怀,因此才要求农民以土地换取社保,不能两头占便宜。
那就听听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是怎么说的:“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公平。但是,过去农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甚至牺牲,城市化、工业化才有了快速的发展,我们欠农民的太多,欠农村的太多。”笔者为这番话而感动,这是一种情怀,也阐释了更高层次、更深意义上的公平。该是让农民占点“便宜”的时候了。实际上,只有秉持这种更高层次的公平观念,城乡统筹才能破除根本病灶。笔者相信,正是观念亮点照亮了成都户改这个试验标杆。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