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览各媒体关于成都户籍改革的报道,笔者认为成都户改主要有以下三个政策亮点:其一,明确农民进城(农转非)后,其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等仍将保留,而且政府不设保留期限;其二,不管农民进城与否,都可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今后“农民”这个称谓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其三,在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基础上,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可双向流动,真正实现自由迁徙。
以往,农民进城的门槛很高,往往不得其门而入;现在,一些地方虽然鼓励农民进城,但却只是给他们一个“居民”身份,并没有为他们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致使所谓城市化变成一锅“夹生饭”。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以城镇户口为诱饵忽悠农民进城,搞“撤村并居”、“两分两换”之类,目的只在于侵占农民的土地,致使户籍改革严重走形、变味。
在笔者看来,城市化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而不应是刻意追求的目标。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也绝不应该等同于城市化,甚至等同于农民进城,其本质应该是让农民享有与城里人同等的国民待遇,让农村与城市同步协调发展。换言之,所谓“统筹”、“一体化”,不是刻意将农村变为城镇、将农民变为城里人,而应该是权利统筹、权利一体化。
当然,农民既有承包地、宅基地,又能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岂不是享有“双重权益”?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很多地方政府亦对此耿耿于怀,因此才要求农民以土地换取社保,不能两头占便宜。
那就听听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是怎么说的:“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公平。但是,过去农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甚至牺牲,城市化、工业化才有了快速的发展,我们欠农民的太多,欠农村的太多。”“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这是经济发展的规律。”笔者为这番话而感动,这是一种情怀也阐释了更高层次、更深意义上的公平。笔者相信,支撑成都户改三个政策亮点的正是这一个观念上的亮点。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