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高中生的善政能否结出善果?

2010年09月27日 14:20   来源:南方网   张敬伟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发文,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9月26日《新华社》)

  贫困的高中生其实很尴尬。因为在国家已经构建的助学政策体系中,涵盖了全面免除学生学杂费的9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也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但是,高中阶段制度化的助学体系尚未建立,一些普通高中生尚未得到有效救助。

  现在好了,全国各地的高中生们,自今年秋季开学始,皆能得到国家救助。而且,这一善政具有普惠性和差别性的特点,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施以不同额度的经济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1500元。按一个学年8个月计,每生每月平均近200元的标准足以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

  这一制度化的善政体恤贫弱,确保教育公平,也为高校输送更多人才提供了保证,人们自然会拥护叫好。但是,人们更期待的,是善政在执行过程中能否结出善果。人们明白,中国社会最大的困扰不是缺少好的政策、法度,而是写在文本上的制度能否转化为现实的执行力。资助高中生的善政,同样面临着执行上的问题。

  从新闻释放出来的信息看,目前人们都够解读到的信息为:一是助学金的构成,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央地资金划分比例如何,人们不得而知。在实际操作中,这个问题绝对来不得“葫芦提”,必须清清爽爽。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助学金就无法落实。公众想知道的是,当前秋季学期已经开始,是否有人已经拿到了救助款?如果拿到了,助学金的来源(国家和地方分担情况)信息不妨广告周知一番。即使助学金分担比例不是问题,也有可能发生地方资金不到位或地方政府挪用助学金的情况发生。因此,助学金来源和能否到位是困扰这一助学善政的第一大困扰。

  二是资助面的量化指标设置是否合理。按照规定,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如此量化指标确切讲不可能符合助学实际,因为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贫困生比例是不一样的,不可能一刀切。如果说量化标准和实际相差较大,量化就成了僵化,除了容易统计当地政府的救助政绩,实质上颠覆了助学善政的目的。

  三是如何界定贫困生,让真正的贫困生道德救助。如果说善政所助非人,而是落到了无须救助者的口袋里,这一善政不仅难以结出善果,反而会制造新的社会不公,导致民怨沸腾。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有前车之鉴,譬如全国各地都曾出现过经适房分配的丑闻。

  因此,资助高中生的助学善政,要结出让人满意的公平善果,并非那么容易。因此,这一善政无论从程序还是从实体层面都需要尽量地细化、量化,让执行者能够切实可行地操作和执行,让公众能够对这一制度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可操作性、可验证性、可监督性一个都不能少。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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