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成了筐 征地拆迁往里装

2010年09月01日 14:05   来源:南海网   陆敬平

  作者:陆敬平

  今年春节前,江苏常熟湖苑五区的居民们从《常熟日报》上的一则通告突然得知,自己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15天内被收回,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可是,这里的房龄还未满10年,公告之前居民们毫不知情。央视网8月29日。

  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尤其是一些事关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拆迁一些单位和居民房屋。只要规划合理、手续合法、补偿到位,民众大都能给予理解和支持。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开发商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加快拆迁进度,本是商业开发的项目,也要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搞拆迁,导致拆迁户的不满,拒绝拆迁、激化矛盾、甚至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值得引起重视。因此说,有关拆迁的消息,备受社会公众的关注。就拿上面所说的常熟的拆迁来说吧,搜狐网转载该消息仅6个小时,网友跟帖就达1.2万条,而且一边倒全是质疑和批评之声。政府本想为人民办事,为啥会出现适得其反的结果?我想作为政府一方,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反思之一,该项目是否真如官方所说是公共利益工程。在常熟日报上,居民们看到了一篇题为琴湖将建成常熟首座休闲商务区的报道,未来的琴湖将建成集商务活动、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为一体的休闲商务区。在这篇报道里,常熟市规划局的总工程师陈义还详细介绍了未来琴湖片区的蓝图。

  居民陈景波(湖苑五区业主):我从规划图上可以看得出来这边是商业开发区,这边是文化、娱乐,也是一个商业区。那么在很大一块范围里面,主要是房产开发,包括高层、多层,还有湖景洋房,四个区里面有三个区都是商业开发的话,那么这个很显然,这是主要是一个商业行为。拆迁户之所以质疑这个项目是公共利益项目,如果确如陈景波所说,四个区有三个区是商业开发,那这个项目还能称为公共利益项目吗?起码不算全是。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这样一个项目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搞拆迁,群众当然不买你的帐。真相如何,笔者因是局外人不得而知,只有当地领导心中最清楚。如果确是公共利益项目,政府可以大张旗鼓搞好宣传动员,并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以争取舆论和广大拆迁户的支持,如果不是或者不全是,也别拉大旗作虎皮搞强拆,因为这样会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

  反思之二,即使该项目就是公共利益项目,也要讲政策,走程序,决不能靠强权施压,甚至变相给拆迁户主施加压力。怎么能事先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仅在常熟日报上发一则通知,15天内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要知道这里的房龄还不到10年,而且原来也是政府规划的啊,你说盖就盖,说拆就拆,严肃的规划法岂不成了儿戏。诚然如常熟市规划局相关人员所说的那样,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不违背大的原则情况下可以修改,但是规划总不能像橡皮泥一样愿意怎么捏就怎么捏,起码医药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吧。这不是顾全不顾全大局的问题,毕竟800多户拆迁户的利益也不是小事。就是为了公共利益,也要对拆迁户给予适当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啊。何况其中还有商业开发。

  政府向为民办事无可非议,但是一定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尤为重要的是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也就是即使做好事也不能一刀切。

  再就是公共利益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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