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限桌令”防腐,只会疲于奔命

2010年08月31日 14:16   来源:光明网   张楠之

  8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看到,中共山西省运城市纪委、运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一个《运城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要求从8月19日起,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事前报告并做出廉政承诺,宴请桌数严格控制在25桌以内,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行为。(8月30日山西新闻网)

  此前湖南省浏阳市刚刚出台比山西运城更严格的“限桌令”,其中规定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办酒时,一般提倡不办酒席,如“确需”办酒,原则上须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对于礼金也有规定,属正常人情往来的,一般不能超过200元——这样的规定与运城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个限制在10桌以内,一个则限制在25桌以内,同样是“限桌令”,差别咋这么大呢?到底限多少才最有效?还是这恰恰说明“限桌令”根本无效?

  哲学上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生活中都有或远或近的亲戚朋友,在遇到婚丧嫁娶之类的事情时,都希望有亲友前来祝贺以分享喜悦,或前来安慰以分担悲伤——这是亲友之所以为亲友和维持亲近关系的必然之义。党员干部在生活中也是普通人,也需要与亲友分享喜悦、分担悲伤,而这些都免不了有迎来送往的一些礼节性行为,如自家有事时摆酒请客、亲友家有事时赴宴随礼。从这个意义上讲,迎来送往本是正常之事。

  为什么有关部门却要对党员干部办酒事宜进行严格限制呢?这是因为有关部门发现,一些党员干部往往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办酒之时,通过迎来送往的礼金进行腐败交易——以正常人情交往为由,送礼的礼金却大大超出正常人情往来的数额,收礼的人在收礼之后也常常以帮对方办事作为“回礼”,这实际上是打着“人情往来”幌子的腐败行为,只是这种行为更加隐蔽。而一些手中有权的党员干部,也会以婚丧办酒为由,将一些在其权力支配范围内却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也以一纸请柬请来,这样的宴请实质上是在“索贿”。正是由于存在这类的腐败现象,才会在很多地方都出现类似的“限桌令”。

  但是,对于那些亲戚朋友确实很多的党员干部,这样的“限桌令”是不是不太人性化?对他们在八小时之外的人际交往权利是不是一种侵犯呢?“一人有病”就只能“全家吃药”而没有别的更有效的办法吗?

  现在很多地方似乎陷入了“限桌综合征”,以为“一限就灵”——你限25桌,我限20桌,他限10桌,限来限去都是在宴请的桌数上做文章,顶多再限个礼金数,签个廉政保证书。但是,即使细化到每桌上几道菜,每道菜用多少料、花多少钱,只要腐败的冲动还存在,想腐败的人就会想到腐败的招数;即使宴席上消除了腐败的可能性,还会在其他地方产生腐败,那么,这样的“限桌令”还要到底要复制到多少领域,才能完全杜绝腐败?

  与其在这些细节上与腐败分子较劲,倒不如在官员财产申报、透明行政以及财务公示公开等方面下功夫,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置于公众监督下的党员干部即使摆上50桌酒席,也不敢请亲友之外的人赴宴,更不敢借机敛财索贿。张楠之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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