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是党员干部成长的基石和阶梯

2010年07月04日 10:36   来源:南方日报   陈金龙

  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诉求、实践发展的需要,也是党员干部成长的基石和阶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需要转变观念、创新制度,更需要掌握学习方法。

  确立主动学习、创新学习、务实学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

  每个党员干部的成长都有一个过程,知识的积累、能力的提升、品德的修练、性情的陶冶,都离不开学习。党员干部要确立主动学习、创新学习、务实学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生活常态与自觉行动。

  党员干部要认识到学习能拓展个人视野、丰富个人涵养、转换个人思维、净化个人灵魂、提升个人品位,是治国之需、执政之需,进而重视学习,确立主动学习的理念;要认识到学习是创新的基础,创新需要知识积累、文化积淀、思想碰撞,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寻找创新的突破口、创新的途径,确立创新学习的理念;要认识到学习必须花真功夫,讲求实效,力求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切忌形式主义、摆花架子,确立务实学习的理念;要认识到知识的更新、技术的进步无止境,学习也就无终点可言,要少应酬、少交际,挤出时间来学习,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以书为伴、以书为友,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认识到学习是全党共同担负的责任,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需要全党共同努力,不仅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普通党员也要跟着学,确立全员学习的理念。转变学习观念,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前提。

  形成不得不学习、不能不学习的制度环境

  学习要常态化,除了要发挥党员干部的主动性、自觉性之外,也离不开相应的制度规定与制度安排。要通过制度创新来规范党员干部的学习行为,形成不得不学习、不能不学习的制度环境。制度化是党的建设发展的方向,科学的制度安排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保障。

  广东省委提出,省委常委会每两个月举办一次集中学习讨论会,省委中心组每月举办一次“广东学习论坛”;建立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联系点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脱产读书时间不少于5天;党员领导干部每年选取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调研;省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每年撰写1至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等等。这些具体规定,既是广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经验总结,也符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内在要求,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就广东而言,相关的学习制度已经明晰,今后的关键就是要抓落实,维护学习制度的权威性,强化学习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发挥学习制度引导、规范、约束的效能,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学习无捷径可走,但有方法可循

  学习无捷径可走,但有方法可循,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必须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比如,学习要有针对性,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才能释疑解惑,提高学习效率;学习要有选择性,读经典的书、权威的书、前沿的书,才能提高学习质量,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学习要有探索性,不能浅尝辄止、满足于接受一般的知识和结论,而应以研究的态度来学习、用脑子去思考;学习要有批判性,在接受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的同时,应以批判的态度审视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内容;学习要有开放性,对于人类文明成果都应有所了解、借鉴和吸收,以形成国际视野与世界眼光。同时,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和创新,不能食而不化、学用脱节,而应将学习的知识、理论转化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工作思维,创造性地解决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新鲜经验,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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