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在昨天召开的“草海北片区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现场调研会”上,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表情凝重(《云南信息报》8月15日)。
一个地方政府市长首次语出惊人,公开道出“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这样的话语,于真是之中更让人赶到坦诚和对现实中拆迁存在问题的一语中的。确实,在目前强制拆迁等手法一再出现,民众对拆迁质疑不断,钉子户与拆迁对象之间矛盾水火不容的紧张情形屡屡上演的情形下,我们实在无法回避“拆迁是否都无愧于百姓这个”话题的质疑的。
“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这不仅直面击中了现实中超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更提出了拆迁行为中的后果隐患。虽然由于拆迁行为涉及众多对象,众口难调必然面临利益冲突,但现实中安置不到位、赔偿不合理、强制拆迁时有发生、民生利益时被侵犯却是谁也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才会导致个别拆迁行为“有愧百姓”的后果发生。但面对这些,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剖析其背后导致性的原因,却也是难以遏制此类畸形拆迁之为的。
是什么导致了“有愧于百姓的拆迁”?分析所有拆迁行为和其中的矛盾,我们不难发现,导致“有愧于百姓的拆迁”的背后推手,大概有这几种:首先是追求拆迁效能而忽视被拆迁对象利益。“有愧于百姓的拆迁”不外乎超前强差民意、强制进行、对民生利益不顾不问,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乃是对被拆迁对象权益的漠视。我是官,我是强势,你是民你是弱势,你就得听我的,不停,就强制拆迁,嫌赔偿少,愿收不收,该拆迁还得拆迁。其次是罪恶势力的介入。几乎每个漠视民意和被拆迁对象权益的背后,都有黑恶势力猖獗恣肆,这直接导致损害民众权益的强制拆迁和暴力拆迁行为的出现。
几乎每个“有愧于百姓的拆迁”背后,都有上述原因的影子。但如果深入分析一下,我们更能发现,导致“有愧于百姓的拆迁”的根本原因,乃是相关职能部门甚至是政府立场的飘移。为什么暴力拆迁、强制拆迁、补偿不到位、安置不到位现象会出现?根本原因乃是政府为民意识的淡薄和对非法行为的纵容,而导致这种畸形现象的深层次原因,乃是畸形的政绩焦渴所致。为了追求所谓的城市建设面貌,为了获取畸形的GDP数字政绩,为了实现所谓的赚去面子的民生工程,为了给上级一种改天匹敌换新颜的政绩,本应该为民做主、为民牟利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才为虎作伥甚至助纣为虐,导致了“有愧于百姓的拆迁”的出现。因此,如果畸形的政绩观不革除,如果为民服务、为民牟利、执政为民的意识不确立,仅仅靠打击非法拆迁来遏制“有愧于百姓的拆迁”的出现,根本不可能。什么时候科学发展的观念成为执政的追求和原则,什么时候执政为民、民生为上的意识能成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有愧于百姓的拆迁”才会得到根本遏止。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