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如何动真格?

2010年08月12日 08:51   来源:解放日报   赵国旗
    “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这不是逗乐的段子,而是某地禁烟行动办公室的禁烟“新规”——

    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戒烟本没有错,问题是倡导公务员戒烟怎能以“禁止上班”相胁?不能否认,严厉的惩罚措施对于禁烟确实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可是作为行政命令,一定要有法可依,切不可超越法律界限。禁烟本是一项倡导文明和健康的活动,如果采用行政方法戒烟就有违戒烟活动的初衷和本意,更难以真正达到戒烟目的。

    道理很简单,个别一时无法彻底戒烟的公务员,会不会在“禁止上班”的威胁下佯装戒掉了烟,转而躲着领导抽烟呢?即便这些“瘾君子”公务员不佯装,他们“禁止上班”期间的待遇又该如何算?是按正常上班计发薪酬,还是薪水全无?如果按正常上班计发薪酬,那会不会出现群体报名在家戒烟的场景?如果是薪水全无,那又符合《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呢?抽烟毕竟系个人嗜好,采用奖惩措施动真格来倡导大家不在“两公”场所抽烟,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否则难免闹出笑话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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