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也有“不戒烟”的权利

2010年08月12日 06:56   来源:武汉晚报   王艳春
    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在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开展“禁烟”活动,不少人成功戒掉“烟枪”。对于部分仍未戒除的干部,该区10日出台一项“戒烟新规”,凡承诺戒烟的干部,如没有戒烟,须“戒了烟,再上班”。(8月11日《华西都市报》)

    自从“无烟运动”在全面展开,几近一场运动。教育和卫生部就先后出台新规,高校教师有义务劝阻学生吸烟,医疗机构广泛控烟,地方性政策亦层出不穷。不过,劝也好,控也好,还都未上升到强制层面。

    眉山算是开了先河。但是,笔者认为,如果正科级以上干部在自己办公室抽烟,或躲到专门位置“过过烟瘾”,就不让人上班,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一说起公务员吸烟,很多人会想到周久耕“天价烟”,想到腐败烟。公平地说,抽烟是抽烟,腐败是腐败,公务员自己掏钱抽天价烟没错,公款抽廉价烟就有错。法律规定公务员该遵守的,一点也不能纵容,反之,也不能去侵犯公务员合法权利。如今,戒烟显然没有到不戒就犯法的地步,任何群体都该等同视之。

    公务员有权拒绝强制戒烟的命令,但事实是,他们常常只能忍气吞声。长期以来,民间话语对公务员强势一面的过分书写和渲染,官民之间、权力与更高权力之间话语的断裂,使人们忽视了他们面对更强大权力时,也是无奈的“弱势群体”。

    学者熊培云说,“权利的贫困让所有人握手言和”。诚然,没有全面的权力制衡机制,无论贫富贵贱,都是“权利的贫困户”。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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