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过度医疗缺少第三方制约力量

2010年08月10日 06:56   来源:长江日报   岑湘梅
    近日,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对医院亏损项目进行全额补贴、推广临床路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方式缓解百姓的就医负担。这意味着,卫生部门将通过补贴等方式减少医院多开检查单等过度医疗行为。(8月9日《京华时报》)

    这一改革措施,是以建立科学的价格管理机制为基础。按照卫生局负责人的说法,虽然看病贵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但依然有不少公立医院是亏损的,且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与医院的成本没有挂上钩,导致不少医院将成本转嫁给患者,有了过度医疗的现象。要避免这种转嫁,首先要理顺价格机制,即让医院配合政府的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工作,确定亏损额度,然后政府通过财政填补。

    财政补贴其实无可非议,既然公立医院提供的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服务,就有理由获得政府财政支持。然而,政府帮助分担成本,是不是一定会有效遏制过度医疗现象呢?财政补贴,不是财政兜底,不是政府将医疗成本包干。只要院方不会自我消化成本,总会习惯性的产生冗余成本,也就会习惯性的转嫁。而且,过度医疗是不是完全出于转嫁成本的考虑,也值得存疑。不少公立医院确已存在市场化的趋势,盈利需求往往会带来激励机制,使得医生不由自主地提供过度医疗服务。

    事实上,如何控制医疗成本或者医疗费用,使之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在世界各国都是医改的疑难问题。但是,即便如此,改革仍有相对固定的路数。多数医疗模式成熟的国家,一般都引入了第三方制约力量以控制医疗费用。这个力量,要么来自全国性的医疗协会,要么来自医保机构,等等。仅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商业医保占主导的国家,由于商业医保机构一般是医疗服务的直接买单者,所以往往会有专业组织、人员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鉴定,确定其服务和费用的合理性,避免过度医疗的成本转嫁给自己。这样,医患专业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可以有效避免,控制过度医疗,理论上是可能的。

    通过引入第三方制约力量,医疗服务的价格机制就可以通过博弈而形成,而非通过单纯的行政管理手段。将医疗服务成本水分挤干,然后通过审核以明晰化,最后政府财政有针对性的补贴,一方面可以扶持公益医疗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控制医疗费用,避免过度医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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