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各地高校放假,这本是一个安宁的时段,然而“暑期之痛”袭击了武汉高校。据《长江日报》日前报道:7月16日至23日一周内,武汉高校3名学子失去了生命。他们分别是:华中农业大学张瑜在家乡宁波一水库救人献身、武汉大学女生赵小亭在贵州支教时被山石击中头部当场遇难、武汉工业学院李健在老家大悟县跳水救人献身。
据悉,24日,华中农业大学校团委发出通知,决定追授张瑜为“舍己救人优秀共青团员”。25日,武汉大学下发文件,追授赵小亭“武汉大学品学兼优、自强奉献优秀大学生”,同日,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湖北省志愿者协会还追授赵小亭同学“湖北省杰出大学生志愿者”。按照惯例,在老家大悟县跳水救人献身的武汉工业学院李健,不久也将获得一些类似的荣誉称号。
这些大学生舍己救人的精神固然的值得弘扬,有利于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然而,笔者注意到,近些年来媒体报道的舍己救人事件,“主角”大都是大学生。大学生们如此前赴后继地“感动中国”,既让人看到了社会培养其志节的成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遗传基因”代代相传,也不得不让人反思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失误。作为一个在读的大学生,并且经历感受过去年湖北长江大学“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全过程的大学生,我觉得官方对大学生献身精神的弘扬是大张旗鼓的,而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自我保护意识及其技能的培养却是不足的。
诚然,大学生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理应嘉奖、弘扬,但是无论是官方、学校、大众传媒,还是家庭乃至社会各界人士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自我保护意识及其技能的培养也绝不可松懈,只有二者兼顾,才能减少、避免大学生舍己救人带来的遗憾和悲剧。我想,如果各个方面在平时和暑假放假之前都做到了二者兼顾,高校是有可能减少和避免一些“暑期之痛”的。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