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依据今年前五个月全国财政收入数据,有预测认为2010年中国全国财政收入总额或达8万亿元,于是,有关“国富民穷”的讨论迅速占据了中国媒体的版面、时段和页面。
针对这一讨论,有关方面的官员、专家认为,虽然从绝对数上看,中国的财政收入将达到世界第二,但是,从相对数来看,中国财政收入比重并不高,不仅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比,甚至与发展中国家也难以相比。言下之意,中国的财政收入水平并不高,也不存在“国富民穷”的问题。
很显然,这样的观点是难以让人接受的,也是不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的。笔者认为,对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目前至少存在这样三个悖论。
悖论之一:只看收入占比,不看支出结构。按照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如果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占比也仅有30%。相反,发达国家的比重则达到40%以上,即便是发展中国家,占比也达到35%。也就是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不高的。
如果单从占比来看,我国财政收占GDP的比重确实没有其他国家高。但是,这里有两个基本问题需要提醒有关方面,一是除了规范性收入之外,不规范性的收费、赞助、摊派等,是否也应当列入到政府收入之中。因为,此类收入都是权力性收入,都会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职工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财政资金的使用。其他国家的财政收入,绝大多数都是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但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使用,多数被用于保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和福利了。也就是说,真正用于公共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比重很低。如此,财政收入占比的可比性还有多强呢?所谓的占比没有其他国家高,能说明什么问题呢?相反,如果财政收入能够多数转化为公共福利,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自然不会对此有什么想法。
悖论之二:只谈地方负债,不谈地方负债是如何形成的。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由于财政赤字和地方债务占据相当比重,因此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还谈不上富裕。这就奇怪了,财政收入是政府通过税收等手段从企业和居民手中取得的,而财政赤字和地方负债是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如果财政赤字和地方负债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形成的,是为了加强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和提高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水平,当然是可以接受的。
关键是,现在许多财政赤字和地方负债的形成,并不是社会公共财政的反映,而是错误政绩的积累。特别是地方负债,有多少是体现公共财政特点的?又有多少是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为了政绩、为了形象,甚至是为了个人政治前途造成的呢?如果把这样形成的财政赤字和地方负债,也与财政收入紧紧挂钩,使其“被民众化”、“被公共财政化”,那么,即使财政收入增长再快,也无法将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欲”填满。
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将财政赤字与地方负债和财政收入挂钩,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实事求是的。
悖论之三,只说企业留成多,不说企业留利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从1996年至2007年,在劳动者报酬比重大幅下滑同期,企业利润所占比重却从21.2%升至31.3%。言下之意,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下降,主要是因为企业留成过多造成的,而与财政收入关系不大。
如果单从分配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留成多,或许是一件好事。因为,企业留成多,就意味着企业能够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职工工作环境改善、生活福利提高等的基础厚实了。但是,实际情况又如何呢?除了垄断企业之外,有多少企业的工作环境是改善的呢?又有多少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加大投入的呢?所谓的企业留成收入,都被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如果只看留成比例,而不看留成资金的用途,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所以,对社会财富的分配,不能单纯地用数据进行比较和说明,而必须看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和矛盾。否则,就很难保证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搞不好,还会继续无限制地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继续任凭地方政府进行所谓的负债建设和负债发展。那么,提高“两个比重”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