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私拍PK公车私用,结果谁会是赢家?

2010年07月08日 13:34   来源:华声在线   叶传龙

  一位山东济南的网友在街上拍了公务车、特别是涉嫌公车私用公务车的照片发到网上曝光。让很多网友佩服的是,他的网帖已经坚持更新了3个多月,陆续发了1000多张照片。他说自己已经拍了5000张。这位网友还建了Q Q群号召更多人参与。(7月7日齐鲁网)

  与公车私用较上劲,看出这位网友的刚正、率直和公民责任感,发起一场“人民战争”,让大家都参与到监督公车私用的行列中来,出发点也很好。只是在拍摄监督过程中,有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也会伤及自身。

  一是这样的私拍是否侵犯对方隐私,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界定。这位网友在咨询有关部门之后,所得到的答复也很为含糊。这就提醒私拍者,在做着内容正义的事情时也要注意形式正义。

  二是从理论上来看,公车私用属于假公济私,尤其在当前环境之下,公车私用不再是小问题,已被上升到浪费和贪占公共财力的高度来对待。因此,私用公车者在行事过程中就不敢理直气壮,不免偷偷摸摸,如果做贼不妙,被人拍到,也应当理屈词穷才对。但由于这类拍摄揭了人家的短,当事人甚至可能因此丢掉饭碗。常言说,狗急还会跳墙,那些被拍者可能口头诺诺,但并不心悦诚服,使出损招,对拍摄者威胁报复,也就都有可能。所以,公车私用虽然令人愤慨,应该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私拍也有风险,拍摄者在仗义揭丑的同时,也应当注意规避风险,做好自我保护。

  三是正确对待劳动成果。按理说,社会人士辛苦拍来的证据,对查处公车私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鼓励或经济补偿才对,但现实中却很少做到。有时反而因为不能直接证明所拍车辆就是公车私用,即使是公车私用,如果车主单位偏袒或纪检部门失职,这类事情也容易被糊弄过去——经过一番不伦不类的调查,给当事人一个不痛不痒的处分,再给拍摄者一个不酸不甜的回复。事情也许就到此为止,最终又回到原点。拍摄者的希望过大,失望也会增大。

  综上看来,对公车私用的监督和举报,最有效最安全的途径还官方渠道,如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以及官方提供的网络渠道进行举报。这样,既可以打击公车私用,也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层面的损失。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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