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四川在线网友“飞过海里”在天府论坛发帖,曝光了广汉市交通局在位于峨眉山风景区的五星级宾馆开会,并推测与会三四十人约花费3.5万余元。目前,广汉市纪委已介入调查,并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四川在线)。
三公消费是人们最为痛恨的问题之一,事实上,利用公款旅游,从中央到地方,几乎年年喊打,但依然是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什么有些政府官员视国家三令五申的“红头文件”而不见,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而不顾,借开会考察之名行休闲旅游之实,禁而不止、屡屡发生?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处理不到位,得过且过,既有对于政策的理解有不同,更最要的是各级错综复杂的关系,所以现在借公款开会、旅游的人大有人在,好象他们心目中没有什么禁令似的,只要自己玩得高兴,就什么也不在乎了。
为了刹住这股歪风,早在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到庐山、黄山、峨嵋山、普陀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一律不准借在其他地方召开会议之机到上述12 个风景名胜区旅游。《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凡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会议主办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为明确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2010年6月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党员干部组织公款出国游可开除党籍。面对这样的刚性规定,仍然有人置若罔闻,还在变着法子在搞公款旅游,反正花公家的钱自己是不会心痛的。
从这次事件我们也看到,纪委的态度是积极的,没有对网友的批评说三道四,而是积极面对,展开调查,等结果出来以后再来回应媒体的批评。
事实上到风景区开会的,绝不只是一个广汉交通局,但是有很多就平安无事了,难道就没有人发现一丝蛛丝马迹吗?主要是由于平时的宣传工作薄弱,相关规定在人们心目中被逐渐淡忘了,处理轻了。导致这种现象屡屡发生。所以只有抓好宣传和处理工作,形成舆论监督与行政司法监督的良好互动,充分发挥网友的“火眼睛睛”,逗硬惩处才能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