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变成了“鬼门关”,日前又一条生命在看守所里没了。这一回,事发哈尔滨市双城区看守所,家属称警方给出的死因是“感冒”。但尸检时他们发现,死者身上有多处外伤。(6月24日《新消息报》)
看守所,被称为是检验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进程的“试金石”。但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非正常死亡事件,把这个原先显得神秘的场所,一次次推向众人瞩目的风口浪尖。
自从“躲猫猫”真相大白之后,看守所非正常死亡频频发生,而且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让人有点麻木不仁了。因为“躲猫猫”之后看守所“发明”的死亡方式千奇百怪,比如:各地看守所种种死法让人目不暇接:喝水死,冲凉死,作梦死,睡觉死,发狂死,洗脸死,针刺死,心脏死,直至这次的“感冒死”。
现在,我最想说的是这次“感冒死”,它之所以被列归离奇死法,同样是因为不能让家属和社会公众信服。死者王立家的儿子王国鹏称,尸检时其父亲“前胸部有两处拳头大小的淤斑;头顶左部头皮下淤血,左肘部淤血;双侧腋窝下淤血有勒痕。”试问:这些让公众疑窦丛生的表象,不知如何能与“发烧感冒烧死的”挂上钩?
当然,这一起事件,真正的原因到底如何,还有待查证。但与之前种种“离奇死”查证手段如出一辙的是,尸检方和所成立的专案组,皆由属地公检法人员组成,想必家属和公众仍然不会看好最终的调查结论。原因就在于,这种操作方式仍然没有实现异地办案异地监督,而只能是左手监督右手,想戳开执法犯法黑幕下的大窟窿,我看难!
正是缘于避嫌原则的缺失,才使一个个“离奇死”的制造者心怀侥幸,甚至逍遥法外有了可乘之机。加之目前司法权限配置也欠合理,致使看守所中存在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等问题。而侦查权与羁押权合而为一,不利于相互之间的监督。因此,要解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最简便方法莫过于合理配置司法权限,实现侦押分离,将看守所与公安机关分离开来,让其成为一个专门履行羁押职能的中立机构。何况,侦查机关和看守所分离已是国际主流,比如英、美等国家从侦查机关接触嫌疑人到嫌疑人被放出为止的整个过程都有监控录像,如果其中有任何一个部分缺失,将意味着整个案件侦查功亏一篑。而且国外警察是在检察官的指导和指引下完成侦查的,抓获嫌疑人后,必须经过批准裁决是否予以拘留,但在国内整个程序都由公安一手完成。
而我国,公安机关是侦查部门,法院是审判机构,那羁押也应该交由另一个机构管理,否则容易导致权限不清晰,出现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律师会见被告难等问题。现实中,正是缘于看守所与公安没有分离开来,才是一些看守所存在封闭、不透明的情况,并不断上演“离奇死”。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今年共接到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报告15例,报告死亡原因中就有7人被殴打致死。难怪有人说:“中国没有世界上最不文明的监狱,却有世界上最不文明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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