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举报者”成为反腐路上的受伤者

2010年06月22日 14:46   来源:大河网   王会亮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我猜想,许多举报者都有过类似的困惑。

  《法制日报》6月20日发文《最高检称70%举报者遭打击报复多数难获救济》说: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看来,保护举报者,已经成为一种完善法律的新要求,更是新时期社会反腐工作的迫切需要了。

  举报总是与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性质却截然相反。举报是正义之人揭露腐败的正义之剑,腐败是鼠流之辈祸国殃民的肮脏行为,二者是一对“死对头”。当人们看到腐败行为时,就好像看见一只硕鼠溜过大街一样,绝大多数人都会气愤填膺、上去追打的,只有极个别人才会熟视无睹。追打老鼠的人,是正义的人,与举报者心境相近。而“熟视无睹”的这一小部分人,应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自身不廉、与腐败有染的人员,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牵扯到自己;另一种是对腐败现象司空见惯的人民群众,在无可奈何中沉默了。其实,一只老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满大街的老鼠,这必然为我们的灭鼠增加了难度。同样,当腐败不再是一个现象而是一种风气的时候,我们的反腐工作就显得更加艰辛了,势必为“举报者”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举报者常常会因为自己的正义遭到打击而流泪,这不是我等百姓的所想所愿,但却是我等平民无能为力的事情。大凡能腐败的人,都是一些有权有钱的人,普通老百姓一般是没有这个条件的。有权有钱,是他们腐败的土壤,也正因为腐败,他们更有钱有权了,这是一种恶性循环。钱和权滋长了腐败分子的黑恶势力,也促长了他们嚣张的气焰。他们可能不吝钱财,在下面圈养着一批流氓和打手,也可能重金打通关节,在上面寻求保护伞,还可能与其他腐败官员同流合污、沆瀣一气。举报者触动了他们的利益,就会引来无数个“矛头”,大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群起而攻之的后果。这些腐败分子,虽然穷途末路,但凭着一贯霸气的“惯性”,往往会对揭发者、举报者进行疯狂的打击报复,或是人身攻击,或是政治迫害,或是威胁恐吓,或是金钱腐蚀,或是美女引诱,总而言之,为反腐工作设置了一道道难关、一个个路障,企图掩盖自己的丑恶嘴脸。

  因为党的先进性,所以,反腐工作永不松懈;因为人民的正义感,所以,举报工作永不停止。面对腐败分子十恶不赦的卑鄙手段,反腐工作就像翻越火焰山,艰辛的程度可想而知。这种艰难,对腐败分子是一种庇护,但对人民群众特别是一些举报人来说,更是一种考验,它不仅仅需要我们具有无所畏惧的胆识、惩恶扬善的决心,还要具有坚持不懈的毅力。

  写到这儿,我突然想到了中国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那个阶段,国难当头,人民穷苦,日军大肆杀戮我中华同胞。但这又吓到了谁呢?经历了千辛万苦,我们的革命依然取得了伟大胜利。抗日战争之所以取得了胜利,是因为有了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的神圣力量。与其相比,腐败分子的恐吓报复,又算得了什么?最终还不是被举报者戳穿阴谋、被党清除了队伍,付诸于法律?我们坚信,只要有党的坚强领导作保障,无论举报的道路有多少荆棘,腐败最终会被人民群众的正义踩在时代的脚下。但是,正义依然需要法律的保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快“举报法”立法进程 ,不要再让“举报者”成为反腐路上的受伤者。毕竟,人身都是肉长的,再坚强的躯体也需要法律的保护!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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