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坚决摒弃民意测评被“傀儡化”

2010年06月11日 10:19   来源:中国网   徐光木

  昨日,广州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依法治市、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活动。据了解,在区依法治市、普法的验收评分体系中,区自评分占总分的45%,市评分占40%,民意测评分占15%。其中民意测评分将由专门的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通过发放问卷抽样调查的形式来操作。三块相加,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达标,60分-79分为达标,80分-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6月9日 《新快报》)

  不容否认,相比于以前仅靠领导评分和自评分而言,把民意测评纳入验收评分体系显然是一种巨大进步,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把民意测评纳入评分体系虽好,但作为一种体现民意的方式本身,如果民意在打分机制中的比重过低,甚至只相当于自评分比重的1/3,那么,这种民意测评的积极意义是要大打折扣的,极端一些说,这种测评方式表面上是尊重民意,而实质上却是打着尊重民意的招牌糊弄民众的感情。

  为什么这么说呢?最有力的证据是,本次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评分体系中,民意测评只占到15%的比重,哪怕民意测评打了零分,被测评机关的总得分也有可能达到80分以上,而被验收机关只要达到60分-79分就算作达标,80分-89分就算良好,也就是说,浩浩民意不仅不能够阻止被测评机关达标,而且连阻止他们获评良好等级的能力也没有。不难想象,这根本不是在赋予民众以测评的权利,而是给民意以围观民意被歪曲甚至否定的机会,这显然是一种残酷。

  也许有人会说,普法是一个循序渐进、需要长期整体推进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民意测评必须以鼓励为首要原则。话虽这么说,问题是,所谓鼓励,必须让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激励或诱惑才行,如果民意测评的比重根本上就无足轻重,打满分抑或打零分关系都不大,难免会让人产生蚍蜉撼大树的感觉,这么一来,民众还会认真对待测评的权利吗?还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尊重吗?相反,十有八九会认为这是在浪费他们的表情。

  即然普法是一个与民众关系十分密切的工作,那么,就应该拿出足够的诚意对待民意测评纳入验收评分体系一事。从小处来看,这是对民意的最起码尊重,然而从大处来看,却流露出对待民意的基本态度,信任还是不信任,放心还是不放心。因为如果充分相信民众,在制订验收方案的时候一定会给民众以足够的权重,只有在内心深处把民众的意识放在了自己的反面,才会让民意测评充当评了也白评的“傀儡”。

  应坚决摒弃民意测评被“傀儡化”。这种把民意测评“傀儡化”的做法其实暴露了验收和被验收部门的不自信甚至心虚。因为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依法行政工作做得好,他们会吝啬自己手中的测评权吗,也只有依法行政工作远没有达到民意的期望值,有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民意测评的分值才会被定格在可有可无的15%。政府依法行政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才最有发言权。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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