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的民意,制度成为花瓶

2010年06月10日 07:56   来源:钱江晚报   李晓亮

  不知何时,“花瓶”一词的语义,得到了极大丰富。不再仅指代插花艺术所用道具,而是出现在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花瓶,炫人耳目。

  昨日一条新闻,似又在行政领域延伸出“花瓶”新义:近日,广州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依法治市、普法工作的验收活动。验收有一个百分制评分体系,其中自评分占45%,市评分占40%,民意测评占15%。(6月9日《新快报》)看来,这次评分拓展了“花瓶”在行政领域的戏路。

  这条常规的地区政务新闻,引起关注,只因活动一负责人任辽粤称“这样的打分机制是史无前例的细化和量化,在全国来说都是第一次。”任辽粤所强调的全国破冰意义,并不讨好。不管是从当地市民的观感,还是网上舆论反馈来看,民众似乎都不太领情。

  市民质疑“ 15%”占比太小,不足以影响全局。但这个批判前提是,假设人家是诚心邀请民意参评的。可若事实上这个民意测评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摆设,甚至整个所谓的综合评分体系,本就建基于“以鼓励为主,让所有受评者都能以体面分数全额通过”的制度预设上呢?那民众质疑是否显得“书生气”了?

  可悲的是,事实上,人家就是这么想的。虽然不是 任辽粤的原话,但大致意思不会出现偏差:打分以鼓励为首要原则,自评分占比最高是为了让验收对象有个基准分,肯定其工作和付出的努力。翻译一下,就是不管民意测评占比多少,打分都是“主题先行”。自己给自己打分太赤裸裸,所以拉民意测评来当“群众演员”,无伤大雅,无关大局。反正最后大家“付出的努力”都会在一个个体面的高分下得到认证。

  从这个角度看,说这个民意测评是“制度花瓶”也好“政策花瓶”也罢,说到底它都没摆脱龙套角色。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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