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贪官收钱习惯后才记起反腐败

2010年06月09日 11:08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叶建明
    陕西神木县原副县长高晓明受贿241万元,一审获刑12年。高晓明在万言悔过书中称,对于送礼的人,由开始的拒绝接受到后来的来者不拒。收受钱财多了,慢慢地就习惯了。(2010-06-08华龙网)

    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当一种坏行为成为一个人的习惯,行为人就会变得心安理得以至于难以改变了。所以,懂得教育的家长都知道,在孩子出现坏行为的苗头之时就要及时的干预与教育,如若等孩子养成了习惯再纠正,则付出的代价要大许多。

    从许多贪官的悔过书来看,他们收受钱财成为习惯往往是从接受认为“不算事”的烟酒、购物券、礼品与及参加吃请开始的。而一些地方的纪检部门对官员接受小礼品或吃请也常以事情太小“视而不见”。然而,就如同“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道理一样,官员收受了小的就容易发展到收受大的。高晓明就是在收受烟酒、购物券、礼品等小东西中放松了警惕,打开了私欲之门的。如果高晓明在开始接受小东西和吃请时就受到纪检部门或单位的警告与教育,或许,就能挽救高晓明。

    我们的反腐败常常着重事后惩罚而忽略预防教育。如果我们的反腐败能象懂得教育的家长一样,监管监督到位,一但发现官员有“坏行为”的苗头,哪怕事情再小,都能及时亮“黄牌”警告,那么,就能有效的预防腐败,减轻反腐败的成本。如果非要等到贪官“罪孽深重”时才来查处惩罚,就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样的反腐败,代价太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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