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中科院全体院士大会上,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表示,个别院士科学道德失范的现象不同程度发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院士兼职、参加社会活动等问题,陈宜瑜在报告中重申:坚决反对兼职过多,徒挂虚名和领取不当报酬(6月8日《南方都市报》)。
中科院院士的学术道德行为在一定程度代表着整个社会的道德行为,院士的学术道德行为实际上在老百姓心中就是社会的良心和灵魂,其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整个社会的神经,一旦院士在学术研究上的不道德行为被放大危害性远远大于普通人的失德行为,特别是让学术和科学在群众中丧失了信任,导致专家变“砖家”成为社会上骂人的代名词。规范院士的学术道德行为已经是一件急需解决的大事,不仅是院士加强自身学术道德自律的需要,而且是全社会的共识和期待,更是提高以院士为主的科学家们在全社会中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如何规范院士学术道德行为,如何提高院士的社会公信力,恐怕仅仅依靠中科院的口头表态和书面报告起不到任何效果。过去中科院多次公开表示反对院士过多兼职,反对院士徒挂虚名和反对院士领取不当报酬的行为,但结果是兼职和挂虚名的院士越来越多,甚至一些院士为了领取不当报酬不惜发表一些违背常识、违背常理的言论,甚至是一些极其不负责任的祸害老百姓的言论,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规范院士的学术道德,仅仅依靠报告重申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再多的报告要求都阻止不了院士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的学术失德行为,院士兼职等现象将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不管是反对院士兼职、挂虚名,还是规范院士学术道德行为,根本措施还在于制度化约束。一是出台院士学术道德规范,严格规定院士的学术道德行为,以制度化明文规定严禁院士身兼多职,严禁院士徒挂虚名,严禁院士领取不当报酬。二是废除院士终身制,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院士采取销名制度,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失德行为,立即除名,取消其院士头衔。三是对于领取不当报酬的院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四是加大院士选拔的公开化,让所有院士接受全民监督,从源头上提高院士学术公信力,避免有学术失德劣迹的所谓专家学者混进院士队伍。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