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1.6元的固定电话月租费已执行近10年,北京市消协多次推进电信资费改革,但均没有得到有关单位的支持。北京联通市场部副总杨勇表示,“固网运营是严格遵循国际惯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新京报)
又是国际惯例,每次电信、石油、电力等垄断企业要想多收费或维持不合理的高价时,就会拿国际惯例来说事,并举出一连串数字来证明:中国的电信(或是水、电、气、汽油)收费低于国际水平。且不说这些数字是否属实老百姓不可能一一去核实,就算是真的,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人家的收费虽然高,但与其国民收入相比,还是算低的。反倒是我们的公用事业收费占百姓收入比例明显偏高。而且这种比较忽略了国内外企业的成本差异,在企业运营成本(劳动力成本和税收)比国外同行低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在收费或价格上向对方看齐呢?
更何况,很多情况下国外资费高只是假象。以固话月租费为例,很多国家都有免费通话时间的补偿,用户实际上并不吃亏。而国内除了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固话用户根本享受不到这一优惠待遇。而且,中国的固话用户大部分当年都是花了几千元初装费才装的电话,国外用户却用不着花这么多冤枉钱。即使是一些同样收取初装费的国家,初装费算下来也比我们现在300-700多元的初装费便宜得多。
在很多中国特有的收费项目上,有关部门和企业就不再坚持用国际惯例来解释了,而是会代之以“中国国情”。比如收了几十年的机场建设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巧合的是,“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通常只出现在收费和涨价的时候,而绝不会成为降价的理由。“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并用,让相关部门和企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消费者则只能成为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当然,“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只是借口,真正在背后支持固定电话月租费等不合理收费的还是那些垄断企业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多年的政企不分让维护垄断企业利益早已成了监管部门的习惯。如某监管部门和其监管的公司在同一地址办公,以至于邮政投递员错将举报该公司乱收费的举报信送到了被举报对象手中。而监管部门领导和垄断企业高管互换也是常事。昨天还在某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位置上,今天就成了监管部门负责人,百姓如何能指望他们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呢?
要减少垄断企业的乱收费,光靠消协呼吁显然无济于事,还是得在破除垄断上做文章。一方面应早日引进竞争机制,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进行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要坚决破除部门利益链,改变监管部门和垄断企业合穿一条裤子的局面,真正实现独立监管。只有到了那时,国际惯例才不会成为某些企业敷衍塞责的借口。 (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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