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见经适房专供机关事业单位的事件。公共交通得天独厚,居住设计世界—流,初拟的售价只有4800元,而周边的房价都在2万元以上。”(据5月27日《南方都市报》)
这是继陕西眉县,山东日照后,近10天内媒体报道的至少第三起“专供房”事件了。
经适房是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之一。这本来是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设计的。申购标准近严苛。然而,深圳市政府公然违反自己发布的规定,甚至把经济适用房当成了专供公务员的福利房。眉县和日照的情形,也都如出一辙。
但这些地方的政府却都振振有词。眉县和日照的政府都强调公务员也是中低收入阶层,他们也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日照市政府甚至称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很迫切”。问题曝光眉县建房局反复澄清说名单“并未作废”,只是撤下来“作些调整”。这一次呢,深圳市则把独享经济适用房的行为解释为“解决房改历史遗留问题”……总之,几个地方都没有改正的意思,甚至不认为自己做错了。
那么,经适房总是供错对象,上级作何说辞?没有,无论哪里———不管质疑的声音多么强烈,上级们都充耳不闻。实际上,经济适用房沦为变相福利房的事情,此前被揭露过很多次了,但迄今没有听说任何一起事件受到上级政府的批评,更不用说纠正和查处了。
对待错误行为,沉默就是纵容,可能带来更多的猜忌:这莫非不是个例,而是通行现象?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