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广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去年财政收入仅1.3亿元。今年,县里提出“11168”工程目标,计划年内完成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并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的拆迁任务,使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情况下进行的,是违法拆迁。(《京华时报》5月25日)
作为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财政收入还不及这项计划市政工程建设资金的十分之一,笔者真的十分佩服广平县政府提出这一决定的勇敢。暂且不说他们那些财政收入之外的资金应当从哪里获得,单是相关部门冒着违法的危险在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的情况下就进行拆迁,这该是何等支持上级的工作,何等的敬业精神!
政府的一个“形象工程”就引发了执行部门的趋之若鹜,对群众毫不留情,甚至连临时搭建的窝棚都不让存在。那么,试问,这些被赶出来的群众该在哪里安身立命?政府确实采用了货币补偿的方式,然而,其中的高级补偿尚未及当地符合“形象工程”标准的商品房均价的十分之一,更何况是剩下九级的补偿金额?
的确,政府也在同时计划建设安置房卖给拆迁户,可是,等到房子建起来的时候,恐怕百姓们也已经风餐露宿“习惯”了。况且,出售的价格仍然不低,仍然是普通补偿款的两倍以上,对于一般的贫苦百姓,到时候能否获得属于自己的房子,仍然是一个未知的问题。
政府的计划一旦戴上“形象工程”的帽子,就像报警中心抓捕罪犯,所有人都得让道,只是这次,连法律也不例外。然后,为了封上百姓的口,就随意赔偿一点钱,作为他们支持工作的补偿,这还真是符合了中国延伸至今的习俗——“礼轻情意重”。
只有形象工程和民生工程同步发展,才是表明了一个地方经济的真正发展,发展任何单一方面都不能证明什么。笔者认为,面对这种“形象工程”就有特权的行为,政府应当作出表率进行制止,才不会让其他人利用这样的特权提出什么更加出格的计划。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