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本位”是权力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优越感

2010年05月20日 10:40   来源:红网   杨兴东
    江西省赣县大埠乡党委书记曹雪峰,因纵容司机殴打一名未及时让道的收废品男子,被查处问责。今天上午,赣县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曹雪峰的大埠乡党委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大埠乡人大主席职务。(新华网5月19日报道)

    我们国家谁是主人,谁是仆人,这无需多言,可是总有那么些人一面声称自己是“公仆”,一面挥舞着权力大棒向人砸去。不久前的“主人”下跪等一系列事件,折射出当下,“公仆”与“主人”间的颠倒。“官本位”意识是“公仆”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权力优越感。

    曹雪峰书记降职了,但已经拥有公职身份的曹雪峰,显然不同于普通公民,面对这样的事情,别说是自己的下属,就算是普通人斗殴,他都有责任和义务组织人管一管。而曹雪峰书记采取了“纵容”态度。我们熟悉古装戏剧里,官员出行,总要前呼后拥,前面的人高高举着,写着回避的牌子,开道。也许是看惯了这样的电视剧,曹书记出行,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哪容你“刁民”占道?

    书记曹雪峰与古代官员,一脉相承的是,权力对“刁民”的天然漠视。车来了,让下道本是应该的事情,但据他人“未及时让道”的理由打人实在是太过于牵强。虽然,打人的是司机,不是书记。但若没有在书记门下一贯的威风,曹雪峰的司机,能如愿挥动“权力大棒”吗?

    回顾往事,赣县县委的态度,应当值得肯定,果断而迅速的处理,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当地政府应对媒体舆论的能力。然而这还是远远不够的,毕竟“媒治”的能力有限,一角冰山背后还有整座“官本位”意识构造的大山。

    也许曹书记会感到冤屈,毕竟自己没有动手打人,然而,就官员而言“法无规定,即为禁止”。法律没有规定,公职人员面对这种情况可以淡然处之。那身为书记的曹雪峰就应当发句话,毕竟曹书记的“一句话”就能够避免那不懂事的公民挨顿打。当然已经摸惯了权柄的曹书记早已在日常的生活中,“优越”成习惯。纵容打人,已然是内心真实想法的自然流露。

    所幸事情已经得到处理,不过我们还是应当追问,这一次的迅速免职,是公权尊重公民的进步,还是只是曹雪峰仕途的个人悲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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