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团级干部方可入内安葬的官本位思维

2010年02月25日 07:14   来源:红网   叶传龙
    近来,在陕西商洛不断有市民反映:有人将革命烈士陵园一角修成公墓买卖墓穴,价格每个在5000—18000元不等。据知情人介绍,商洛市烈士陵园始建于上世纪50年年代,园内安葬了26位为人民解放事业献身的烈士。但近几年却有人将陵园的东南角约3亩的地方建设成公墓,并对外高价出售墓穴。据初步估算,新修建的墓穴数量至少在600个左右。据了解,商洛市革命烈士陵园为省级革命烈士陵园。(2月24日西安晚报)

    以前看到党政机关下发公文,最后经常注明一句“此件传至县团级”,后来才知道这是达到一定级别干部所能享受到的一种政治待遇。现在,这种待遇不但荫泽任期,还能延至死后,有了县级干部的级别和名目,死后甚至能入葬烈士陵园,与烈士比邻而居!

    不说烈士陵园本是烈士的安息之地,让普通人安葬根本就名实不符,也不说把烈士陵园扩建成商业公墓是否合乎规定,高价出售是否有敛财之嫌,单看“县团级干部方可入内安葬”这类既不普惠更不公平的规定,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跃然纸上,充斥其中的商业铜臭和浮躁气息更令人生厌。现实中,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不但在任期中用车、福利等方面享有“超国民待遇”,即使死后也优越于普通群众,县级干部死后在当地日报上发布讣告,就是一条不成文规定,难怪有群众戏称:领导干部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在商洛烈士陵园的青松翠柏之间,安葬着26位革命烈士,他们为了革命事业抛头颅撒热血,为他们提供一个宁静肃穆的安息之地,则是对他们所作贡献和牺牲的奖赏和缅怀。如今,虽然是在陵园一角辟出一块地方让县团级干部“加盟”,但也让烈士陵园变得不伦不类,更让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之间业已存在的距离越来越远。为此,希望商洛有关部门立即叫停这一做法,并对借烈士陵园之名收费牟利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

    此前,能够进入北京八宝山公墓安葬也需要一定级别,不达级别者是没有资格进入的,但在不久前逝世的北京小学教师霍懋征,却得以安葬到八宝山革命公墓,说明“官本位”思想正在逐步淡化,可在商洛,“官本位”至死不休,真不知商洛有关方面是出于什么考虑?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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