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到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做志愿服务,陪老人聊天解闷,缓解独居老人们的寂寥,本是好事。但最近,佛山市福利院的老人们却因此而烦恼不已。据福利院方面介绍,“五一”期间,佛山市福利院志愿者几乎“爆棚”,单5月1日一天就有5批志愿者前来服务。为了接待他们,老人们都感到身心疲惫(5月4日《广州日报》)。
福利院的老人们“被服务”了,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扎堆的志愿者服务日——学雷锋纪念日中发生的一件事。据说,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一年也洗不上几次澡。但到了3月5日这一天,有4拨学雷锋的志愿者争先恐后带着这位老大爷去洗澡,结果这一轮轮爱心轰炸下来,老大爷差点被洗秃噜皮了。爱心成了累赘,志愿者服务如何演变到这般境地,我们不仅仅是要对志愿者们进行反思,更需要整个社会进行思考。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作为其组成部分,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在这种志愿服务意识的推动下,尽管我国志愿者服务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却飞快。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7年12月,全国累计已有超过2.68亿人次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应急救援、海外服务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超过6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达2511万多人。而经过北京奥运会的锻炼后,我国的志愿者服务无论是在服务水平,还是在服务范围及内容上,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另一个现实也不容回避,那就是与欧美一些志愿者服务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志愿者服务差距依然明显。这种差距表现在,我国对志愿者权益的保障以及志愿者服务的规范上仍处于摸索和自由发展阶段。
以佛山市福利院为例,志愿者为什么非要去那里服务?因为在当地能够承接志愿者服务并且可以提供权威证明的单位很有限,很多志愿者服务又都选择一些特殊的日子以获得关注,于是导致了志愿者服务严重重叠,甚至造成了一种“旱的时候旱死,涝的时候涝死”的局面,而这种旱涝不均不但容易令爱心被误解,让志愿者服务的本质发生偏离,甚至可能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随着整个社会对于志愿者服务的认知和认可,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志愿者的服务已经迫在眉睫。这种法律不但是在维护志愿者服务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更是调剂这种志愿服务资源的一个杠杆。毕竟,志愿者服务的真正内涵是促进社会和谐共生,试想,如果这些志愿者服务能够得到分散,甚至形成一种常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志愿者到福利院陪老人聊天甚至干点体力活,这不但能够让老人们体会到社会的温暖,更能够让志愿者体会到服务的价值所在。
因此说,对于志愿者服务,我们更应该通过规范的政策法规让志愿者、被服务群体以及社会等方面都从中受益。因为,任何只追求单方面效果的志愿者服务,都无法诠释其本旨,更别提来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了。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