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岂能是一场走“秀”?

2010年05月07日 10:28   来源:光明网   盛克选

  志愿者到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做志愿服务,陪老人聊天解闷,缓解独居老人们的寂寥,本是好事。但最近,广东省佛山市福利院的老人们却因此而烦恼不已。每到周末,有时一天要来五六批志愿者。“五一”期间,佛山市福利院志愿者又“爆棚”,5 月1日就有5批志愿者前来服务。为了接待他们,老人们都感到身心疲惫。(据5月5日《燕赵都市报》)

  所谓“志愿者”,是指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求任何利益回报,合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志愿参与,为需要提供帮助的人士,无私奉献,力所能及。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志愿服务”不仅仅是一种无私精神,还是一项公益事业。

  事实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志愿活动屡见不鲜。比如,世博志愿者,奥运志愿者等等。当然,我们很高兴看到这样一群无私奉献的人参与各式各样的志愿服务。毫无疑问,“志愿者”的出现,标志着我国社会精神文明上了一个新台阶。可是,当这种无私服务精神逐步演变成为社会公益性活动时。难免会有某些人群,打着“志愿”的谎子,走走过场,秀一秀,以达到某种目的或完成某种任务。那么,志愿者如何与“被服务”对象取的有效沟通,“服务所需,服务所愿”,在精神上或物质上得到有效补充,在了解被服务对象所需所愿的同时追求志愿高效服务,用“心”服务,排忧解难。只有这样才能说“志愿服务”是件大好事。

  可遗憾的是,最近在某福利院,老人们却因为成批的志愿者服务而烦恼不已,老人们对于一批又一批志愿者前来服务,感到身心疲惫。志愿者争先恐后来为老人服务,老人们却似乎有些“不领情”。据报道,上周六,到福利院做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达到5批次,前后有近200人。大部分服务者均为在校学生。学生争先恐后来为老人服务,老人们却似乎有些“不领情”。其中,有两位老人,已有97岁高龄,身体十分孱弱。由于当天被5拨志愿者服务,先后3次被志愿者领着在院子里“晒太阳”,通过电梯上上下下3次,老人感到疲惫不堪,回到房间,老人已是气喘吁吁。在79岁的林姨房内,一共有3名志愿者在陪她聊天,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老人都有些跟不上节奏了。此外,还有一些学生为老人们唱歌,尽管唱的是粤语歌曲,不过由于是流行歌曲,林姨根本听不懂。林姨说,其实她想听听粤剧,但学生中没有人会唱粤剧。“我们的地今天已经扫过两次了,不用再扫了。被子也不用叠了,下午4时左右我还要休息一会。”一位老人忍不住对准备帮她扫地的志愿者说。

  如果说,这样的服务是志愿“爱心”服务。那么,笔者不得不怀疑,这些在校学生如此成批“造访”,他们究竟懂得什么是“志愿”活动?仅仅是“被迫”老爷老太上上下下“晒太阳”,唱一唱那些老人不爱听的粤语歌吗?学校在组织这些课外活动之前,有没有正视“志愿”教育。著名歌手谭晶认为,“只要有心为他人尽力,人人都可以是志愿者”。可是,这样的有“心”服务,令老人们身心疲惫,烦躁不堪,何以成为志愿者。本来,“志愿者”和“被服务”者,并不存在点和面的矛盾。可是,在“被服务”的状态下,“志愿者”并不能让老人们如愿以偿,却成了老人们的烦心事。

  当下,一些学校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为了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学生需要到福利院实践服务,然后取得福利院盖章,秘书处负责人吴柳明这样告诉记者。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德育教育是毫无疑问的。可是,当这种教育方式成为一种任务时,学生仅为了取得福利院在纸上盖个章,却忽略了奉献爱心的真正内涵所在,这些被动的服务,不但没有起到“志愿服务”效果,倒成了一场走“秀”。虽然,我们期望“人人都成为是志愿者”;但是,如何用“心”为他人尽力。这颗“心”应该是真诚的,无私的,服务所需,服务所愿。而非不顾他人感受,走走过场,秀一秀。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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