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2010河北省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中国需要20到30年时间达到让民众“买得起房”的目标。(5月6日中国新闻网)
中国民众买得起房需等20至30年是一个什么样信号呢?是一个基于事实的理性判断还是空穴来风呢?我们知道,住房问题是一个权利问题。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内容。站在这样的立场上,可以发现,中国民众买得起房需等20至30年,无疑于否定了公民的居住权和生存权。
就笔者的观点,中国民众买得起房需等20至30年,一是遮蔽了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的理念,二是忽视了政府责任的担当,三是对民众居住权优先理念的否定。
保证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让居者有其屋,是每一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普通住宅的价格必须与人民收入水平相适应,让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买得起。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上政府监管市场能力的脆弱和部分政府在经营城市口号下为地方政绩寻租,导致中低档住房价格连续过快上涨,造成房地产投机活动猖獗。这不仅造成大量普通群众买不起房,而且直接影响了公众基本生存居住条件目标的实现,导致社会公平正义缺失。在房价博弈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某些政府官员、中介机构、经济学家已经成为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帮凶,进而形成了对暴利的“共享”机制。在美国,一套普通住宅大约等于城市居民3~5年的收入,而在我国,这一数字大约是10~15年。由此导致了公众居住权在一定程度上的丧失。
中国民众买得起房需等20至30年还遮蔽了住房问题背后的社会风险隐患。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指出,目前购房者的负担在日趋加重。特别从2004年以来,房价与家庭收入之比在增加,中等收入者目前的还贷已经占家庭收入50%,这是一个警戒线,如果进一步加息,买不起房的人会更多。《中国青年报》的调查也表明,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者,他们不仅要透支几十年的收入,还要透支再教育、投资或者创业的机会和上升的路径。由于中等收入群体难以承受高房价,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无法顾及到这个群体。可以说,长此以往,我们只能面对越来越多的“房奴“、“伪中产阶级”、“脆弱的中产者”,这不但让中等收入者随着两极分化的加速会不可避免夭折,其中一部分向上流入上层精英阶层,大部分落入底层弱势阶层,更蕴含着爆发大规模社会危机的因素。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固定的经常性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住房应确立为准公共产品。但是,现实中,住房远远没有成为准公共产品。有数据说,很多城镇,居民一年不吃不喝,仅能买到4平米的商品房。
政府有责任对民众提供帮助和救济,使其获得基本的住房保障。并且,发展房地产的首要目标是向公众提供生活必需品,第二位目标才是提供生产要素和投资品。因此,中国民众买得起房需等20至30年对居住优先权理念和政府责任的遮蔽应引起重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