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抓,虽其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涉及的事情无下文。未取保候审的一名村民后被判刑。
随后,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为假,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公安系统人士进一步指出,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2010年05月05日新京报)
交钱放人这种戏剧般的现实所折射出的是法治的悲哀。但是,更为可悲的还不是这些,而是权力对潜规则的迷信。早已对此潜规则心知肚明的同行,在此之前并没有人站出来指出拘留证造假“背后的故事”。诚然,若之前说出这些或许并不会引起什么轰动,但若每一次的进步都要依赖于社会舆论的轰动,则我们的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
希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管住权力寻租,管住权力及其私生子而言早已不是什么独门秘方。我们回顾一下,不难发现,类似假拘留证的事情。如钓鱼执法等等,事发之时,都能追本溯源出其乃权力的副产品——“部门经济”的怪胎。然而仍然没有进步,到了今天我们面对此种事情,又一次祭起“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面大旗,这多少让人感到些许悲哀。诚然,现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许多,但离温总理提出的“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黑色利益链,权力对潜规则的迷信的土壤一天不铲除,则任何形式的变革必将成了“橘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
抓人牟利,这些君子们生财不可不谓有道。由于人民监督的缺位,使得抓人牟利俨然成为了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黑色产业。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则在这一抓一放中耗解。公安机关迷信潜规则,弱势的公民安全感势必削弱。长久下去,则会使得“盗不能捕,偷不能抓,官不能管,匪不能缉”。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今天我们看到的法治严明的香港从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就是这样。
若将“那时”比喻成公交车,则可以这样描述,“你不想坐公交车,也得跟这公交车跑跑,看看风景,挡在前面是会被撞死的”。好在,我们的公权力对潜规则的迷信,还远没有到,市民乘坐公交车的地步。既然避免重蹈覆辙的药早已开出,因此,从维护权力公信力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出发,国家有关部门须介入此事并就此进行变革,让公民真正拥有监督政府的条件,到那时破除权力对“潜规则”的迷信也就不是问题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