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公安部长的“做人、做事、做官”

2010年04月30日 09:28   来源:光明网   林伟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4月27日在全国公安机关政治部主任专题培训班结业式上强调,老实做人、埋头做事、公道做官,树立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的可靠形象。(2010年4月29日公安部网站)

  如何做人、做事、做官?这是我们经常谈论的一个话题,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会碰到也必须回答的问题。事有成败之别,官有好坏之分。不同的人,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理解和回答。

  我感到,孟建柱所强调的“老实做人、埋头做事、公道做官”, 言简意明,意味深长,道出了做官、做人、做事的深刻内涵,即做人、做事、做官三位一体,互为关联,互为作用。做人是根本,人做正了,做事容易,做官就不会出问题;做事是基础,做人做官,都离不开干事创业;做官则是履行责任,在其位尽其责,做官也是为做事。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涌现出了一大批像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这样的好党员、好干部,在他们身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他们都是“老实做人、埋头做事、公道做官”的典范代表。

  然而,毋庸讳言的是,当前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却弄不懂“做人、做事、做官”之间的关系与内涵,似乎当上领导便成完人,一当领导便会做事,只有教育人的责任,没有自我改造的任务。于是浮夸说谎,弄虚作假者有之;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者有之;违法乱纪,贪污受赌者有之;奢侈腐化,玩物丧志者有之……这部分人,远离了做人的标准,做出了龌龊之事,别说没资格做官,就连做一个普通公民也只能算等而下之,遭到人民群众的唾弃更是理所当然的。

  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只有把做人、做事、做官统一起来,为人民服务求“真”,为官治政求“正”,为人行事求“信”,为公立业求“实”, 才能赢得群众的口碑,赢得人民的尊敬。

  正因如此,我理解,“老实做人”,就是要诚实、正直,要谦虚、本分,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埋头做事”,就是做事要诚,做事要实,言必行、行必果,不事张扬。只有埋头做事,才能创造出色的业绩,实现人生的价值,获得人生的乐趣;“公道做官”,就是要有一身正气,坦坦荡荡,公道正派,以民为本,视民为根,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当成一种负担,一种义务,一种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样说来,我认为,孟建柱所强调的“老实做人、埋头做事、公道做官”,应成为我们各级党员干部的座右铭,铭记于心,践行于足,做人堂堂正正、坦坦荡荡,做事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官地地道道、清清白白。这才是做人、做事、做官应有的品质、风格和官德。

  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厚望,做一个让老百姓信赖的人,做一些让老百姓称赞的事,做一个让老百姓拥戴的官。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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