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征地补偿血案,一张村支书暴戾恣睢的面孔,一幅地痞横行乡里的图景——河南许昌“周店事件”既让人肝肠寸断,又令人义愤填膺。显然,颇多环节需要深刻反思。
日前,许昌市委宣传部长王登喜接受采访时坦承,就类似突发事件和公共热点事件的信息发布而言,一些地方政府确实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如果没有媒体报道就会过去了,“事实上,在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的今天,应该认识到与其晚说,不如早说;与其被动说,不如主动说;与其让他人说,不如自己说。”
王登喜的“与其、不如”论,既可以视为当地政府部门在处理这一事件上的态度,也可以作为对“周店事件”的反思。如果不是村民周红彦以生命的代价让截留补偿款的问题浮出水面,或许十多年前村民权益被剥夺还会继续;如果“周店事件”没有成为公共热点事件,周红彦的惨死会不会大事化小,也未可知。
从“彭水诗案”到“稷山文案”,从“躲猫猫事件”到“钓鱼执法”,从“孟州书案”到“灵宝贴案”,无不是经过网络充分发酵和媒体报道,助推其成为公共热点事件后,当事人的公民权利才再次复活?从这个方面看,我们不难理解越来越多的“网友曝”,因为没有舆论监督,公民权利在某些不为社会所关注的角落里,就有可能根本沦陷。这才是促成一些地方政府存有侥幸心理的诱因。
但是,新闻报道的关注面毕竟有限,不可能报尽天下所有事;舆论监督也不应成为纯粹的“救火队长”而应接不暇。对公权力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立体的、综合的刚性体系,既包括体制内的,也涵盖体制外的,既有自上而下的,也有自下而上的,而舆论监督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所以,如何创造条件让人民有效地监督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才是“周店事件”后重点需要思考的,也是将突发事件和公共热点事件消弭于萌芽状态绕不过去的节点。这显然是事发后的良性信息发布力所不逮的。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艳明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