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出台了一项关于学生宿舍电脑管理条例,条例称“购买电脑的同学必须经由父母同意,方可向院里提出申请,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购入;凡未经批准私购电脑者,按做违纪处理……违反规定用电脑进行娱乐活动者,情节严重,作封机处理,并通知家长讲电脑取回。”如此强硬规定,一石激起千层浪。(日新网4月27日)
继09年12月份华东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08、09级谈恋爱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评先以及拿奖学金的资格”的雷人“禁令门”事件之后,其继续教育学院如今再掀波澜。条例中声称,持有电脑的同学只能在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00,19:00—21:00的时间段里使用,并且电脑禁止用于娱乐活动(如: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同学,将作封机处理,并通知家长将电脑取回。”此规定一出,其学院的学子感言:“只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做学院规定的事情,似乎无形之中我们‘被双规’了”。
学校要求学生买电脑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并由辅导员批准,主要是希望父母与院方取得联系,并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来决定学生是否适合买电脑。以免购买电脑后,学生沉迷与游戏而荒废学习。而另一方面,学院调查发现拥有电脑的学生 99%拥有电脑的学生都是上网打游戏,而不是学习。院方也是基于学生自控能力较低的实情,才规定在周一至周五上课时间不能在寝室用电脑进行娱乐活动。但如果检查发现有看电影、听歌、浏览网页等情况,学院还是会视情况酌情处理的。
高等教育应当履行更大的义务,而很多本不该承担的责任,高等教育工作者却始终在承担着,而他们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这就造成了权利与义务的不匹配。所以在教育管理方面,出现了对学生教育约束不合理的现象。初衷是好的,但是难免遇上行路难。
电脑作为社会大形势下的产物,被发明出来必然会有体现其利用价值的归属。同时事物的双面性又使电脑成为部分群体沉迷网络游戏、黄色信息等不良文化的工具。这样的现实摆在面前,对于部分没有较强自制能力的群体,尤其是学生,管理职责首当其冲地落在了教育部门肩上。假如学校对学生电脑的使用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必定有缺乏自制能力的学生坠入网里而难以自拔,这样对学生、对学生家长而言,是种不负责的行为。而加以管制,赞同声音的出现固然是好事,但同时也会引来需要独立、自由学生的不满与愤懑。
在一个言论自由、资源相对泛滥的社会里,高等教育的征途将荆棘不断。因而,得到学生的信任、学校理性规划、赢得教育部门的支持方为科学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