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晚宴礼服,动感的舞蹈节拍……这不是社会派对,不是在普通场所,而是在成都城南某顶级酒店。4月24日下午,成都三原外国语学校国际部六十几个高中生亲自操盘的、花费高达60万元的、旨在“买学生的国际素质”的晚会举行,其高标准的会议场景,让这次从一开始就饱受争议的活动,更加让人关注。(4月25日《天府早报》)
成都三原外国语学校对学生的“大方”,令人“感动”。但此举能否顺利“买”到学生的“国际素质”则让人怀疑。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任何教育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但是,报道明白地告诉我们,成都三原外国语学校花60万元让学生策划操办的晚会实质上就是一场“展示自我的酒会”,而我国《中学生守则》是明确禁止中学生饮酒的。不仅如此,在我国现行学制下,高中生绝大多数还属于未成年人,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未成年人饮酒。
那么,未成年人饮酒是不是一项“国际素质”呢?不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严禁未成年人饮酒的。比如美国,法律规定饮酒的法定年龄是21岁,美国前总统布什的双胞胎女儿芭芭拉和杰娜2001年5月就曾因未到合法年龄饮酒而遭到指控,成为当时轰动全球的新闻。事实上,在“第一女儿饮酒门”事件中,美国有关部门还对芭芭拉和杰娜当时饮酒的酒吧作出了严厉的处罚。
再说,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有不同的素质要求。比如,在育儿中有一句经典老话是“三翻、六坐、七滚、八爬、周会走”,即婴儿三个月会自己翻身等,就是这个意思。笔者以为,即便出入高档酒店是一种“国际素质”,在高中阶段就培养这种素质也属于一种揠苗助长,违背了青春期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
要说“国际素质”,其实并不高深莫测,无外乎好学、上进、乐观、具有合作精神等,而这些都是现行《中学德育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因此,与其标新立异地“烧钱”培养学生的所谓“国际素质”,还不如脚踏实地地将《中学德育大纲》落实好。我想,只要真正落实了《中学德育大纲》,所谓的“国际素质”也会水到渠成。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