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向医保并轨有利于社会公平

2010年04月24日 12:42   来源:荆楚网   侯文学

  北京市自去年在海淀、平谷和西城3个区启动公费医疗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所属18个区县45万公务员将结束公费医疗,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见2010年4月23日人民网)北京市这一推动社会公平的做法,令人为之称道。

  我国医疗制度目前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公务员及退休公务员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制度,平时门诊医疗费由财政拨款、实行大包干,大病暨住院治疗费由公家报销;企业职工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平时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大病暨住院治疗按比例在医保基金中报销。双轨制之间,显然存在着落差,亦即公务员医疗费属全额报销,而企业职工则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加之公务员未参加劳动保险,退休金与在职时薪金水平大致相同。这种实际上存在的不公平,一直为公众所诟病。北京市率先取消长期以来实行的公务员公费医疗制度向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轨,逐步向实现社会公平靠拢,无疑会受到公众的欢迎。

  北京市把公务员实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也有利于平抑公务员之间医疗待遇差距,为他们就医提供更多方便。在北京市,由于公费医疗待遇水平分别由中央、市、区县各自负责,远郊区县保障水平较低。通过改革,他们的保障水平将有较大提高。以平谷区为例,公务员全年门诊包干只有350元,退休的也才600元。改革后,门诊费将有大幅提高,在大医院门诊就医超过1800元的部分还可按70%比例报销,这使公务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进一步提升,受到他们的欢迎是自然的。同时,并轨还解决了报销前个人垫付医疗费的问题,也使就医的定点医院由过去的1~2个增加到5个,避免了因离指定医院少和远而被迫“长途跋涉”。

  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有了飞速发展,财富积累不断增加,社会分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这其中,既包括薪酬待遇,也包括福利待遇,医疗待遇也是其中之一。北京市将所有县区公费医疗制度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并逐步扩大到市级和中央机关事业单位,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北京市的做法,需要在各地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而广之。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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