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焦点: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建邺区城管队强行翻入居民院中,将一处屋棚拆除,并将户主亲戚架走。据称城管队员的翻墙入院是在警方的监督下进行的,之所以动手把人架走是因为户主亲戚持菜刀砍人。对此说法,警方予以否认,称并未参与拆违行动。
侵害公民权益
光天化日之下,主人还不在家,城管就翻越民宅,大张旗鼓搞强拆。这样乱来,侵害的是公民权益,但最终损伤的是城管部门乃至政府的公信力。
江德斌
背离法律程序
这样的做法背离了法律程序,难怪会引发争议。城管需先发书面通知,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如户主有异议,可申诉行政复议,由管理部门仲裁判决。户主如拒不执行,城管才能在警方监管下强拆。宣华华
如此恶行当惩处
不能任由个别人员罔顾民意,置法律于无物,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正是类似不法行为,导致无数强拆悲剧发生,弄得当事人损财伤命。应该尽快制止这种偏离法律轨道的行为。吴 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