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被山西忻州百姓称为“惠官”的限价房项目,正在忻州市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和“市直机关干部安居乐业的载体,实现安定团结、稳定大局的有效保障”的响亮口号中,轰轰烈烈地推进。结果是,这个首例限价房项目不仅专供市直机关,而且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从中牟利至少五千多万元。市民说,多少家庭“望房兴叹”,限价房成了机关干部的“提款机”。(见4月20日《经济参考报》)
当天,忻州市政府迅速发布了《关于对新闻媒体“山西忻州限价房成公务员小区,市直机关干部转手倒卖牟利”报道的情况说明》,认为报道属实。据称,参与团购的共有1485户,没有副厅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有436户,占29.36%;一般公务员有613户,占41.28%;事业人员有264户,占17.77%;机关公勤人员有172户,占11.58%。截止2010年4月20日,已有1485户认购,经初步了解,取得世纪花园小区购房资格的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私下转手倒卖牟利行为。对此,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纪检委、监察局牵头,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尽快深入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发现一户处理一户,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
问题是,这436名县处级干部此前有房子没?如何取得了团购资格?身为领导干部,怎能如此明目张胆谋取私利?难道这就是“市直机关干部安居乐业的载体,实现安定团结、稳定大局的有效保障”?这就是“市委市政府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
必须指出,当前,“贫穷”和“不公”是诱导犯罪的最主要社会因素,两者互为影响。如果一个社会较为公平、公正,穷人能够通过遵紀守法的奋斗,改善自己的经济狀況,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他们就不会沦落到犯罪。如果一个社會机会不均,遵紀守法的良民,即使发愤图强,也未必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或者因为社会不公,自己的家庭随时可能被“強拆”、自己的孩子有可能被“血鉛”,社会矛盾就会激化,犯罪率也会隨之增高。在忻州,有这436名县处级干部如此带头“拉动内需”、“安居乐业”和“科学发展”,忻州人民一定会远离“贫穷”和“不公”,更加“幸福安康”吧?
看到忻州这个团购群体,我明白了,忻州房价不怕高,就怕不高,哪个县处级领导干部还没房子住?这个团购房是单位的福利,转手就可以大赚一笔,十万八万“雪花银”不过是一举手一抬足,招之即来。跟着这样的领导干部,全市的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有福了,“幸福指数”一定蹭蹭蹭飞涨不停。
列位,请注意,只要没有“私下转手倒卖牟利行为”,此次忻州的团购者就可以放心拥有那些最小面积也在94平米以上的“民心工程”。呵呵,开眼吧?更请注意,此类“民心工程”不独忻州有,全国各地都有,而且普遍得很吓人,生米成了熟米饭,大有法不治众的意思。呵呵,颤抖吧?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