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兼职行业协会是第一步

2010年04月22日 07:37   来源:新民晚报   刘凯玲

  昨天举行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规定,今后上海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允许在行业协会中担任职务,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的“政社分开”及其发展。

  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人员、机构、财务、资产“四分开”,有利于促进行业协会“政社分开”,值得期待。行业协会本是民间社团组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行业协会的“官办”色彩颇为浓厚,有的成为一些政府部门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甚至依托政府部门乱收费。此前市民政局的调查表明,公务员兼职、政会合署办公、财务不独立、资产不明晰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市场环境。

  应该承认,很多协会团体在学术研究、行业协调与补充政府职能方面,发挥了正面作用,但是由于监管缺位,有的协会运作不规范,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破坏了政府公信力,而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完善,有的协会显得画蛇添足。

  对此,政府部门应反思如何履行监管职责。上海市不允许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担任职务,在规范协会管理方面开了一个好头。而且,不仅行业协会运作需要规范,所有“挟政府招牌以乱收费”的社会团体都应该得到清理整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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