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媒治”代替法治

2010年04月16日 08:05   来源:新民晚报   张森林
    日前,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1+1》栏目中说,媒体曝光负面新闻后,各地迅速处理……过去领导说了算的“人治”刚刚消停,现在似乎又变成了“媒治”,媒体不报不治、一报就治。

    近年来,一些困扰群众的疑难问题、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正常现象,在媒体监督下得到了迅速解决,这是可喜的进步,说明舆论监督对社会的进步起着重要作用。然而,这种现象尽管显示了“媒治”的力量,却似仍未摆脱“人治”的阴影。“法治”要靠“媒治”激活,说明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往往不是“法”,而是“人”。

    从法治的角度讲,针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应该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媒体介入只是发现问题的途径。在曝光前对问题听之任之,在曝光之初急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影响扩大后“雷厉风行”,甚至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未经人大直接将当事官员免职的笑话,这些“典型症状”均表明,在一些官员心中依然是以权代法、权大于法。

    法律该解决的问题,因为领导“不重视”就得不到解决是“人治”;法律没有解决的问题,一旦领导“很重视”立刻得到解决,同样是“人治”。这种缘于“人治”又止于“人治”的运行轨迹,与法治相距甚远。媒体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唯有打造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的法治环境,方能治本。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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