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需要监管部门认真履职

2010年04月08日 11:26   来源:光明网   陈家沛

  “近日,兰州市安宁区卫生监督所对蓝天公寓二次供水设备不消毒开出了全市首张5000元罚单,并处罚了辖区一批二次供水不合格、不消毒、无证经营的单位。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兰州市区的二次供水单位约有1000家,其中办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纳入卫生监督管理的只有240多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400余人,全市能够保证每年对蓄水池消毒清洗一次的单位有300多家,也就是说兰州市一半的二次供水设备存在不清洗、不消毒、无证经营等问题。”(《每日甘肃网》2010-4-6)

  谁都知道,饮用水如果不能达到基本的安全标准,对居民健康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作为那些二次供水者,他们心里对此更是心知肚明,但是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大量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呢?事情十分清楚,商人重利,而一旦按照规定达到卫生与安全标准,其成本就会增加不少,利润自然要大幅“瘦身”,从商家的立场出发,当然不会傻到自觉地遵守商德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地步,因此,如果只有商家,那么发生这样的问题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兰州市使用二次供水的人口占全市人口近70%。而其中一半的供水设备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可见问题的严重性。按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和《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二次供水单位至少每年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清洗工作必须由卫生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清洗消毒资质的清洗单位和人员进行清洗,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而实际上,兰州二次供水设备进行了定期消毒的竟还不到两成,这样的数据除了说明居民的饮用水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不是同样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到什么程度吗?如此直接对居民的健康关系重大的内容,必然实行的是准入制,商家是逐利而动的,只要能赚钱,他们就会纷纷涌入,可是“守门人”哪里去了?商家是如何进入这个市场的?监管者在干什么,怎能任凭他们“我的地盘我做主”呢?直到问题严重到如此地步才发现问题,这实在是监管部门之耻!

  要解决这种不该出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主动作为,除了要教育商家遵纪守法,严守商德,更重要的还必须是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严入口,严格依法监管。对于那些不守法者,必须进行惩处,以确保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否则,这个问题的解决就会遥遥无期。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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