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日公布了缓解拥堵的十大具体措施。其中,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再延续两年。零点调查公司受政府委托,作为第三方对限行政策进行了民意调查,90.4%的被调查者支持继续实行限行措施,但这一调查与一些网络调查大相径庭。例如,截至记者发稿时,新浪网推出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79.3%的受调查者反对尾号限行,赞成的只占到17.8%。(近日《京华时报》)
对于同一举措,两种不同的民意调查得出的结果大相径庭,这让大家很疑惑:究竟该相信哪个结论?说实话,两个都不大可信,连证伪对方都很困难,遑论让公众深信不疑,引起舆论的广泛质疑甚至新华社的批评也就不足为奇。如此民意调查的尴尬,说明民意调查是一项既科学又严肃的工作,只有遵循既要保证程序正义又要保证实体正义的原则,才能把真正的民意收集上来,尤其是在将民意调查作为公共决策的依据时更应如此。
科学合理的民意调查首先得让公众充分发言。不同的人群按照自己的立场会有不同的意见,必须确保在受调查对象中有个合理的比例关系。而且,在调查过程中,还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控制,来确保被调查人群的代表性,因为如果被调查的人群不具有代表性,就很难将真实的民意反映出来。有了这样科学合理的民意收集程序还不够,还需要让代表不同群体立场的人群进行“民意辩论”,对民意进行去伪存真,让不同群体的意见得到更充分的表达。凡是任何重大的公共决策,都要设置这样必要的听证前置程序。
当然,仅有这些程序还不够。依据民意决策的过程同样需要公开,只有这样才能检验民意如何被吸纳到决策中来,即便不被吸纳的民意,公众也能够知道这些意见为什么没有被吸纳。事实上,这种一以贯之的民意征求方式,一方面会让更多与公共决策利益相关的群体,因为相信自己的意见能够影响决策而积极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公共决策也会因程序的公开透明而能够收集到更为真实和客观的民意,从而使得决策结果的合理性大大增强。
反观我们不少的公共决策,问题恰恰在于缺乏这种真正征求民意的过程,只是通过各种方式收集一些为了决策方便的“伪民意”。这样的“伪民意基础”不但得不到公众信赖,更为严重的,一旦这种做法泛滥开来,理性的公众就越觉得征求民意只是一个过场,对待民意调查就越不严肃,从而形成一种“民意不断失真”的恶性循环。
(责任编辑:年巍)